初期教會的共同財產

宗徒們以大德能,作證主耶穌的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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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徒大事錄4:32-35

眾信徒都是一心一意,凡各人所有的,沒有人說是自己的,都歸公用。宗徒們以大德能,作證主耶穌的復活,眾人前大受愛戴。在他們中,沒有一個貧乏的人,因為凡有田地和房屋的,賣了以後,把賣得的價錢帶來,放在宗徒們腳前,照每人所需要的分配。有位若瑟,宗徒稱之為巴爾納伯,解說”安慰之子”,是肋未人,生於賽普勒斯島,他有田地,賣了以後,也把銀錢帶來,放在宗徒腳前。

今天我們在經文中看到了聖神的奇妙工作:信徒們新成立的教會一心一靈,也就是說,因著他們對天主的愛而彼此共融,在聖神帶領下,形成了唯有天主才能給予的深厚團結。這團結不是透過血緣紐帶,而是透過對天主旨意共同的聽從,透過承認耶穌是天主子,並隨時準備實現祂的旨意而形成的。天主聖三之間富含恩寵的共融已傳播到信徒身上,讓我們預嘗天主、天使及人類將在天堂完成的、堅不可摧的愛的共融——每個人都在其中以喜樂、以開放的天主的知識相互服務。

這種對天主、對他人的愛照亮了聖神榮耀的作為,使我們彼此分享一切。這是自願的事件,而不是後來有人試圖創造的、往往導致不公的人為平等,例如:意識形態制度。出自聖神的愛的果實,如受意識形態驅動,就一定會經歷扭曲。意識形態缺乏聖神的愛,聖神的愛才是支撐的力量,而並非人類意志所能取代,即使人類意志本應朝向善。這是一個可在人類歷史上反復觀察到的過程,如果聖神的啟示沒有伴隨對聖潔的追求,那麼人性的傾向就會再次顯現,從長遠來看,就不會接受更高生命層次的挑戰。

我們在經文中看到,初期基督徒團體的歷史中出現了一種新的正義——從“先保護自有財產,再顧及他人”轉換到對所有人、對每個個體的關注。人人從共有財產中各取所需,如再加上基督徒的樸素,那麼這種方式就更加耀眼!如果團體是一心一靈的,那麼她也會認識到,團體中可以存在不同的需要——這並不是出自自私,而是出於生活環境的不同。

聖神的作為何其偉大!

這種生活方式後來被不斷效仿,尤其在新興的修道院靈修團體內。這在今天仍然是正確的,無論對現有的修會或較新的團體。要達到這一高標準並不總是容易的,人的本性總想在財富中輕鬆尋獲安全感,因而我們需要以聖神為基礎,努力掌控本性的傾向。然而,存在於自願與愛的層面的的共同財產仍然散發著初期團體的光芒。

在屬靈的大家庭新的生活方式形成的過程中,宗徒們以大德能,作證主耶穌的復活。因此,很多人受到吸引就不足為奇,畢竟,他們聽到的是宗徒們因著聖神德能的講道,在他們面前的是模範基督徒的生活表樣。在最初的愛完全的榮光內,講道與生命的見證是一致的。

初期教會作為聖神果實的範例在諸多方面至今依然在起效用。當基督徒團體對窮人及全人類的需要保持開放的目光與心靈時,神聖就在起作用,就在邀請分享。這時,初期教會的精神是活躍的,並將始終提出這種最初實現的、自願共同財產的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