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天主與愛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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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加福音 一0,25-37
那時候,一個精於法學的人起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該做什麼,才能獲得永生呢?”耶穌對他說:“法律上記載的是什麼?你是怎樣讀的呢?”他答說:“你要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近人如愛你自已。“耶穌向他說:“你答得對。你這樣做,就必得永生。”但是,那人願意顯示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近人呢?”耶穌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來,到耶裏哥去,遇到了強盜;他們剝去他的衣服,把他打得半死半活,丟下他就走了。恰巧有一個司祭從那條路上下來,看了看他,便從旁邊走過去了。又有一個肋未人,也是一樣,他到了那裏,看了看,也從旁邊走過去了。但是有一個撒瑪黎雅人路過他那裏,看見了,就動了憐憫的心,立刻上前,在他的傷處倒上油與酒,包紮好了,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帶到客店裏,小心照料他。第二天,他拿出兩個銀幣交給店主說:‘請你小心看護他!不論額外花費多少,等我回來的時候,必要還給你’。你認為這三個人當中,誰是那個遇到強盜者的近人呢?”他答說:“是憐憫他的那個人。”耶穌就對他說:“對了,你也照樣去做吧!”

 

事實上,主的律法非常明瞭、完全一致。對我們來說,愛主、愛近人,就如愛己,本該最為自然。這完全符合真理,因此是靈性秩序的組成部分。沒人有反駁它的好論據!事實上,主應許以永恆的生命回報我們,即是我們歡欣的理由。

但是,完成主的命令,即一切律法與先知的綱要,還存在許多障礙,需要經歷漫長且激烈的淨化過程,才能達到將天主至於首位的境界。這不僅是良好意願或虔誠盼望,雖然這也是好的,重要的是,戒律的履行必須具體到日常生活之中……要做到這一點,則必須審視內心的眷戀,主告訴我們:“你們的財寶在哪里,你們的心也在哪里”(瑪21)。心會依附於很多東西,尤其是自我。靈修大師——例如,聖十字若望——教導我們,如果容忍哪怕僅一項,自願的不完美,心就不能完全上達天主。

耶穌的教導指的是什麼?也許我們已經注意到,主要求我們在門徒之路上邁出某一步:也許是脫離某些羈絆我們的事、人或環境;也許是與某人的寬恕和解,或是願意認清自己或承認錯誤,等等。

但是,如果覺察到主的邀請,仍想去拒絕或感受到心有阻礙,似乎有什麼在阻止我們前行,那是因為心有糾纏。

自願的不完美意味著,即使自知,也沒有做必要的努力去克服。然而,只要不採取這一步,或者至少在天主的助佑下掙扎著採取這一步——我們能一直依賴天主的助佑——心就無法完全沉浸於天主之愛。

因此,我們的內心需要以聖神的力量去克服的部分還很多。祂將這些展示給我們,同時也給予我們力量放下一切阻礙,全心全意去愛天主。

不幸的是,許多人不明白,這一超性過程能夠成為靈性的喜悅,內心的自由隨著前行的每一步而成長,我們接受天主愛的能力及因愛而順服的能力也在成長。

今天經文的第二個方面——對近人的愛——主在善良的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中例證,是愛天主的果實。內心越是充滿對天主的愛,就越能在他人身上認出自己的兄弟,天主愛他人就像愛我自己。通過這種方式,對天主的愛因著服務他人而變得具體。

然而,比積極幫助近人的身體健康更有必要的是關心他們靈魂的拯救。人類常常在精神層面遭受強盜襲擊,太多人沒有施以援手而只是擦肩而過!對近人的愛需要肉體與精神上的憐憫。在這一點上,還必須努力使自己有能力持續且有效地去愛。

因此,愛天主,愛近人吧,這樣就是在完成主的誡命!這是祂對我們的奇妙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