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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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竇福音 11:20-24

那時,耶穌就開始譴責那曾看過他許多異能的城邑,因為他們沒有悔改。“苛辣匝因,你是有禍的!貝特賽達,你是有禍的!因為在你們那裏所行的異能,如果行在提洛和漆冬,她們早已身披苦衣,頭上撒灰做補贖了。但是我給你們說:在審判的日子,提洛和漆冬所受的懲罰也要比你們容易忍受。還有你,葛法翁!莫非你要高舉到天上嗎?將來你必下到陰府裏;因為在你那裏所行的異能,如果行在索多瑪,她必會存留到今天。但是我給你們說:在審判的日子,索多瑪地所受的懲罰也要比你們容易忍受。”

如果不再願意聽從耶穌清晰的聖言,什麼樣的精神會出來?什麼樣的精神展示給我們的是不加鹽的福音,並妄圖將福音與俗世精神協調起來?當然不是聖神!因為聖神提醒我們的是耶穌的言行(參若14:26)。同樣,聖神提醒我們耶穌對苛辣匝因、貝特賽達的譴責,讓我們對當下世界的信仰狀況產生質疑,尤其在那些已經宣揚過福音的地方。福音與拒絕勸人皈依及要求真理的軟性慈善事業並不相容。

真正的皈依,即對天主的皈依才是必須的!苛辣匝因、貝特賽達,以及葛法翁,都見證了耶穌,看到了祂的奇跡。這些奇跡是清晰的語言,是對言語不足的巨大助益。就這個意義上,這些城邑的責任是巨大的,從耶穌的話語中能夠推斷,拒絕改變信仰為它們來說是沉重的。我們不能簡單地越過耶穌嚴重的譴責,假裝協調一切。

為我們這時代的人來說,是否接受福音,也等同於這些城邑。雖然確實不應使用任何形式的暴力——無論身體上還是心理上——來迫使福音被接受,但不可忽視的事實是:福音是為這世上所有人最重要的資訊。人致力於真理,故意拒絕福音會產生後果。因此,一切傳福音的努力不僅值得,且是一種 “愛的義務”。就像聖保祿將宣揚福音說成 “不得已的事”(參格前9:16),所有與主真正相遇並愛人的人都肩負著明確的使命,即幫助他人認識耶穌,耶穌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14:6)。

誰願意某一天,自己立於天主之前時,不得不聽到自己沒有完成原本能夠完成使命?如果沒有明確地在天主前封閉自我,當然就可以藉著天主的慈悲在悔改中逃避,但一想到這樣的情況可能會發生,難道感覺不到痛苦嗎?看到原本我們完全接受天主的邀請就能觸及的靈魂,難道感覺不到強烈的羞恥嗎?如果知道天父指望著我們,而我們卻因疏忽而少結了果實,難道體會不到強烈的愛的刺痛嗎?

這些話及反思並不是來自 “全義的天主 “的威脅,而只是對應於我們救贖的獨特的後果。福音資訊永遠不會失去緊迫性,福音需要信使! 因此,依撒意亞先知書中說:

當時有一個“色辣芬”飛到我面前,手中拿著鉗子,從祭壇上取了一塊火炭,接觸我的口說:“你看,這炭接觸了你的口唇,你的邪惡已經消除,你的罪孽已獲赦免!”那時我聽見吾主的聲音說:“我將派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我回答說:“我在這裏,請派遣我!”(依 6:6-8)”

基督徒已被羔羊的血洗淨(參默7:14),我們能藉著告解聖事一次次淨化自己,我們已受遣而來!

宣揚福音並求助於聖神,這在當下的世界危機中愈加迫切,讓我們意識到這是 “愛的使命”。與俗世精神不相符的真福音,必須得到宣揚。如果教會以錯誤的方式為自己定位,對人是沒有幫助的。

正如外邦人的宗徒在弟茂德書中所寫的那樣,福音的宣揚不分時節:“務要宣講真道,不論順境逆境,總要堅持不變;以百般的忍耐和各樣的教訓去反駁,去斥責,去勸勉。因為時候將到,那時人不接受健全的道理,反因耳朵發癢,順從自己的情欲,為自己聚攏許多師傅;且掩耳不聽真理,偏去聽那無稽的傳說”(弟後4:2-4)

聖保祿這些話豈不是準確地描述了我們的時代?因此,依照天主對的賜予,真實地宣揚福音,這一勸告對每個人仍然有效。天主將為此予以我們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