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福的客觀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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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  27:1-5,15-29
依撒格已經年老,視力衰退,最後就瞎了。他叫過長子厄撒烏來,對他說:“我兒!”他回答說:“我在這裏。”他說:“你看,我已經老了,不知道哪一天要死。現在,你拿著器械、箭囊和弓,到野外去打獵,照我的口味做好,拿來給我吃,我要在去世以前祝福你。”依撒格對他的兒子厄撒烏說這話時,黎貝加聽見了。厄撒烏到野外去給父親打獵時,黎貝加把家中所存的長子厄撒烏最好的衣服,給次子雅各伯穿上;又用小山羊的皮,裹在他的手上和他光滑的頸上,然後把做好的美味和餅,交給她兒子雅各伯。
雅各伯來到他父親面前,說:“爸爸!”他答說:“我在這裏!我兒,你是誰?”雅各伯對父親說:“我是你的長子厄撒烏。我照你吩咐的做了。請坐起來,吃我做的野味,好祝福我。”依撒格說:“我兒!你怎麼這樣快就獵到了?”雅各伯答說:“因為你的天主上主使我碰到好運氣。”依撒格對雅各伯說:“我兒!你過來,讓我摸摸看,你是不是我兒厄撒烏?”雅各伯就走近他父親依撒格跟前;依撒格摸著他說:“聲音是雅各伯的聲音,雙手卻是厄撒烏的。”依撒格沒有分辨出來,因為他的手,像哥哥厄撒烏的手一樣長著毛,就祝福了他。又問說:“你真是我兒厄撒烏嗎?”雅各伯答說:“我是。”依撒格說:“我兒!把肉遞給我,我吃了你做的野味,就祝福你。”雅各伯就遞過去,他吃了;又給他酒喝,他也喝了。依撒格就對雅各伯說:“我兒!你過來吻我。”他就前去吻了父親。
他父親一聞到他衣服上的香味,就祝福他說:“我兒子的香味,像上主降福的肥田的香味。惟願天主賜給你天上的甘露,使土地肥沃,五穀美酒豐盈!願萬民服事你,萬國敬拜你!願你做你弟兄的主人,你母親的兒子叩拜你!詛咒你的人必受詛咒;祝福你的人必受祝福。”

這是一則肯能會令我們感覺詫異的舊約故事。一位母親希望她的小兒子從垂死的父親那裏得到本該賜給長子的祝福。黎貝加欺騙了視力衰退,瞎了的依撒格,所以雅各伯頂替厄撒烏得到了父親的祝福。顯而易見的狡詐!然而,祝福已立,不能收回,而厄撒烏,只能得到次等的祝福。

按照我們的道德標準,可能會對黎貝加的行為感到震驚,質疑這樣的欺騙是否會讓依撒格對雅各伯的祝福無效。然而,進一步閱讀這個故事,就會發現事實並非如此。當依撒格意識到被欺騙時,並沒有取消祝福,反而對厄撒烏說:“我已祝福了他(雅各布),他從此必蒙祝福”(創27:33)。

祝福是無法收回的現實,是客觀的行為,即使是被搶獲的。我們在故事的後續部分,也沒有看到天主將雅各伯的行為斥為犯罪。

例如,有時人們可能會質疑,一位生活有失德行的司祭職的有效性,他所舉行的聖體聖事是否仍然有效…但是,事實上,如果他依照教會的規定說出祝聖的經文,並為聖事舉揚酒餅,那麼這祭獻是有效的,即使這名司祭不道德地生活著。司鐸祝聖聖事是客觀現實,即使像在共產主義時代的情況那樣,一些企圖從內部摧毀教會的司鐸滲入了教會。

為了更好地理解黎貝加的行為——順便說一下,她的行為並沒有受天主的譴責——我們必須考慮聖經提到的兩點:首先,雅各伯是一個無可指責的人(參創25:27),其次,黎貝加愛他(28節)。但是,今天故事之前的敘述更為關鍵:

有一天,雅各伯正煮好豆羹,厄撒烏由田間回來,饑餓疲乏,便對雅各伯說:”請將這紅紅的東西給我點吃,因為我實在又餓又乏。”──因此他的名字又叫”厄東”。雅各伯回答說:”你要將你長子的名分先賣給我。”厄撒烏說:”我快要死了,這長子的名分為我還有什麼益處?”雅各伯接著說:”你得立刻對我起誓。”厄撒烏遂對他起了誓,將自己長子的名分賣給了雅各伯。雅各伯遂將餅和扁豆羹給了厄撒烏;他吃了喝了,起身走了。──厄撒烏竟如此輕視了長子的名分(創25,29-34)。

聖經將雅各伯定義為“無可指責的人”,這是極大的讚美。黎貝加明白這一點,所以她一定認為雅各伯是接替依撒格的最佳人選。最關鍵的是,以掃厄撒烏確實拋棄了長子的繼承權,將之賣給了雅各伯。黎貝加可能是知情的,所以她想辦法把原本屬於大兒子的祝福轉給了小兒子。

我們必須假設,厄撒烏對長子名分的放棄,在天主面前也一定是算數的,因為他在藐視天主賜予的特權的同時,亦是在拒絕天主。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就能從另一個角度去理解黎貝加的行為,理解為什麼聖經沒有譴責這樣的行為。

那麼,我們從今天的經文中得出了怎樣的結論?

一方面,要學會珍惜祝福的價值,因為祝福是天主賦予的權威,例如,司祭的祝福,靈性父親的祝福,以及父母的祝福。

另一方面,不應為更小的價值而放棄更大的價值。應從天主的視角去察看:在天主的眼中什麼是重要的,什麼是最重要的?

對於黎貝加的行為,我們可以瞭解到,即使一開始我們發現某人的行為很奇怪或有欺騙性,也可能有其他我們一開始無法理解的潛在動機,因此我們不應急於下結論,而應仔細研究那個行為似乎怪異的人的動機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