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至上

瑪竇福音 10:34-11:1

 那時候,耶穌對他的門徒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為把平安帶到地上;我來不是為帶平安,而是帶刀劍,因為我來,是為叫人脫離自己的父親,女兒脫離自己的母親,兒媳脫離自己的婆母;所以,人的仇敵,就是自己的家人。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不配是我的;誰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不配是我的。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不配是我的。誰獲得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誰為我的緣故,喪失了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誰接納你們,就是接納我;誰接納我,就是接納那派遣我來的。誰接納一位先知,因他是先知,將領受先知的賞報;誰接納一位義人,因他是義人,將領受義人的賞報。誰若只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一杯涼水喝,因他是門徒,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決失不了他的賞報。”

耶穌囑咐完了他的十二門徒,就從那裏去了,為在他們的城裏施教宣講。

我們會不斷遭遇天主賜予的新維度,有些會令人驚訝,第一眼不那麼容易理解!今天的經文屬於這樣的維度,因為我們已經習慣看見主耶穌帶來的是真正的平安,儘管耶穌說了以上的話,但祂仍然真正帶來平安,因為祂是和平的君王,帶來天主的平安,帶來天主聖三的平安,也帶來內心的平安!

然而,獲得真正的平安需要以真實為前提,否則平安是虛假的,在任何時候都有可能被再次打破!

在這光景之下,要明白主的話!一個人如果向天主之愛及真理開放自己,決定性的時刻通過與他的相遇而來,開放自己,讓真正的平安進入他內,否則就無法由內在獲得唯有天主才能給予的平安。

這個基本的決定是如此重要,甚至在最親密的家庭圈子內也會有分歧。以墮胎為例,從基督徒的觀點來看,這是不可能是正義的,因此,嚴格遵守天主誡命的人,就不能提倡這樣的行為,且在天主的助佑下,即使承受來自家庭甚至國家的壓力。也不會放棄未出生的孩子的生命!

然而,即使是最親近的親屬也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圍繞這個問題可能會產生敵意!

這種情況現在可以很容易地轉移到許多其他的領域,跟隨主的人常常會有與那些更受世界及其思想影響的人相反的信念。

所以耶穌所說的仇敵,就是敵視天主的人。光在黑暗中照耀,黑暗決不能勝過祂(參 若1:5),耶穌內的光直接來到我們面前,因為祂是世界的光,跟從祂的人就不在黑暗中行走(參 若8:12)!

我們總是受召遵循真理,即使我們所處的環境甚至是與我們非常親近的人都不理解甚至拒絕我們!在最壞的情況下,這種情況甚至會影響到最親密的親戚,要求我們做出嚴肅的決定!

但是沒有任何事能超過天主,因此沒有任何事能在我們的生命中代替天主,而不造成劇烈的屬靈混亂!

跟隨基督是對全人的呼召,並要帶領我們全心、全靈、全意來愛天主(參 瑪22 :37。!同樣,主邀請我們出於對祂的愛,每天背起放在我們路上的十字架!為了祂的緣故,為了真理,我們不得不離開生命中所愛的人和熟悉的環境,來跟從祂的呼召。這可以是我們的十字架,甚至我們必須經歷從來沒有想過的人的敵意,因為耶穌!

對天主有信心,天主就會幫助我們背負十字架,我們會因此而成長,對耶穌的愛會更深,我們會更能接受他的愛!

在我們的生命中將天主置於本屬於祂的位置至關重要,而這個位置是至高之上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