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先向她投石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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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8:1-11

耶穌上了橄欖山。清晨他又來到聖殿,眾百姓都到他跟前來,他便坐下教訓他們。那時,經師和法利塞人帶來了一個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婦人,叫她站在中間,便向耶穌說:「師傅!這婦人是正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在法律上,梅瑟命令我們該用石頭砸死這樣的婦人;可是,你說什麼呢?」他們說這話,是要試探耶穌,好能控告他;耶穌卻彎下身去,用指頭在地上畫字。因為他們不斷地追問,他便直起身來,向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先向她投石罷!」他又彎下身去,在地上寫字。他們一聽這話,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幼的,一個一個地都溜走了,只留下耶穌一人和站在那裏的婦人。耶穌遂直起身來向她說:「婦人!他們在那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沒有人。」耶穌向她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对耶稣来说,这是一个困难的局面。

奸淫在以色列被认为是严重罪行。對耶稣的提問原是構建了陷阱,提问者对正确答案并不感兴趣,他们為的是找個理由指控耶穌。

耶稣肯定注意到了他们的欺騙,祂沉默著,用手指在地上写字!也许祂想先等等,看問題會不會自行解決。但是,提問者的坚持,却為我们留下了耶稣的回答——这也是教会在今天仍然关心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对犯了第六条诫命的人,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或者更具体地说:犯奸淫是怎么回事?该如何处理?

首先,应该指出的是,犯姦淫在今天仍然是重罪之一,即使普遍意识裏已不再认同这一观点。因此,耶稣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

看看耶穌的回答,祂并没有质疑通奸罪,也没有贬低其重要性。但祂指出了另一件事:那些如經文例子描述的經師與法利赛人般執行梅瑟律法的死刑的人,是否无愧于心?

耶穌一針見血地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先向她投石罷!」 。在审判别人前,都应该记住自己的罪。說完這句話——如上所述——没有人有资格率先投石。

主耶穌這句话,极有深度!

如果我们能在生活中意识到主的这句话,那么一切不仁不义的审判就会很快被扼杀在萌芽状态。記住自己的罪,意味著:記住自己从天主那里得到的怜悯,时刻告诫自己,要以主的方式来处理他人的罪,或所谓的罪。

那麼如何从今天的例子學習耶穌的方式呢?

說完前面的話後,耶稣对那妇人说,祂也不定她的罪!

主耶穌用几句话就表明,祂来召罪人,不是召义人(参路5:32)。祂来不是要审判,而是要救赎(参若12:47)。因此,主耶穌并没有站在這女人的控告者一边,也没有按梅瑟的规定,去确认執行律法。天主子降生成人,天主赦免的意愿变得很明显:祂怜悯罪人。

但是,主耶穌并不轻视罪。祂清楚地指出,这女人必须改变!祂为她未来的道路,而說了上面這句話 。主耶穌因著怜悯而放弃惩罚的同时,也带来了悔改的呼召。这並不是将罪相对化!

犯罪的人將自己的生命带回天主所赐的秩序,为此,他們需要的帮助恰恰是怜悯。憐憫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强调了天主温柔的爱,並加深邀请,呼吁人出于对天主的爱與洞察而不是出于对惩罚的恐惧而去服从祂的诫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