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見證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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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徒大事录 4:13-21

 那时,犹太人的首领、长老和经师,看到伯多禄和若望的胆量,并晓得他们是没有读过书的平常人,就十分惊讶;他们既认出他们是同耶稣在一起的,又看见那治好了的人,同他们一起站着,都无言可对。遂命他们暂且离开公议会,彼此商议说:“对这些人我们可以作什么呢?因为他们确实显了一个明显的奇迹,凡耶路撒冷的居民都知道了,我们也不能否认。但是,为叫这事不再在民间传播,我们当恐吓他们,叫他们不可再因这名字向任何人发言。”遂叫了他们来,严令他们绝对不可再因耶稣的名发言施教。伯多禄和若望却回答:“听从你们而不听从天主,在天主前是否合理,你们评断吧!因为我们不得不说我们所见所闻的事。”议员们为了百姓的原故,找不到藉口来处罚他们,就把他们恐吓一番,予以释放了,因为众人都为所发生的事光荣天主。

 天主常常喜欢把伟大的任务托付给简单的人。这两位使徒就是如此,他们现在受聖神启迪,加强了宣讲圣言的能力。事实上,传授信仰的要领或为基督作见证,并不需要太多学问。有时,學問太多反而无法简单地表达本质,成为使他人理解的障碍。

以色列民的领袖和长老们對停止傳播信仰越来越感无奈。治愈的事实很清楚,是众所周知的,不仅如此:人們为天主的慈悲而感谢赞美天主! 从他们的角度來看,还应该如何干预,以避免进一步的伤害呢?

他们采用了 “最后的可能性”,想禁止宗徒们再以耶穌的名義对任何人發言,否则将受到惩罚。

现在,宗徒们的回应,讓我们了解到他们那完全属于天主的偉大心靈:”我們不得不說我們所見所聞的事.”

他们为什么不保持沉默,從而避开危险的局面呢?

这使人想起保祿宗徒的另一句话:“我若传福音,原没有什么可夸耀的,因为这是我不得已的事;我若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格前 9:16)

 宗徒们被天主聖神充满,以至于不能也不愿采取违背聖神的行动。真理與爱使人内心委身於感动他们的言语和行动。天主把使命托付给使徒,他们立於使命,是聖神催促他们完成这使命。如果聖神遇见一颗開放的心靈,并继续净化它,那么这人就根本不能把自己封闭在行动之外,否则他就会违背内心的真理,因为托付给他的信息也成了他自己的信息。这就是为什么使徒们说不可能不传基督的见证的原因。这也是保祿宗徒无法逃脱宣讲的内在强迫的原因。他甚至说:”我若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他知道,他致力于真理,违背真理的行为是有后果的!

这信息对今天的我們也非常重要。那些真正认识天主,并向聖神敞开心门的人,知道自己有义务按照所得到的指示的方式为信仰作见证。这甚至是天主聖神是否在工作的一个标志。

在今天的读经中,还有一句非常重要的话:他們(以色列的領袖)遂叫了他們來,嚴令他們絕對不可再因耶穌的名發言施教。伯多祿和若望卻回答:“聽從你們而不聽從天主,在天主前是否合理,你們評斷吧!因為我們不得不說我們所見所聞的事。”

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表述。”人必须服从天主而不是服從人”,这句话意义重大。所有的国家权威,包括所有的宗教权威都有限度,都从属于天主的权威,即使他們的权威是由天主设立的。所有人类权威的危险性在于它有可能出错,也有可能被滥用。因此,人没有绝对的权威,尽管历史上有些人妄行僭越。

人首先委身于天主,在天主那里,可以从属于各种合法的权威。但是,如果这些人提出要求,违反了与天主的关系,与天主的诫命发生冲突,那就是在滥用权威,而我們不可以順從於對權威的濫用!

这个忠告在當今世界也变得非常必要。越来越多的反信仰精神在一些政府和法律中起作用,与基督徒的信念背道而驰,这并不稀奇。即使我們很难阻止这样的立法,但还是可以不遵守這種违反天主诫命的法律。

如果国家的倾向发展成具体的敵基督态度和行动,那么就必须考虑如何形成属灵的抵抗,使基督徒即使在苦难中亦能持守对天主的忠诚,即使在困难的环境中也能完成传教的使命。

遗憾的是,最后那句表達不仅是对未来的担忧,在当下已经有效。教会受召在這個時代提供抵抗,但教會也唯有在不允许自己被世俗及敵基督势力削弱的情况下才能做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