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於宣認

世上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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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穀福音4:21-25

那時,耶穌向門徒們說:“人拿燈來,豈是為放在鬥底或床下嗎?不是為放在燈檯上嗎?因為沒有什麼隱藏的事,不是為顯露出來的;也沒有隱密的事,不是為彰明出來的。誰若有耳聽,聽吧!”耶穌又向他們說:“要留心你們所聽的:你們用什麼尺度量給人,也要用什麼尺度量給你們,且要多加給你們,因為凡有的,還要給他;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從他奪去。”

耶穌在這裏講得明明白白,對天主的信仰不是私人事件,不是隱密不可彰顯的事情!耶穌說:“我是世上的光——祂是——那麼,光就當照耀所有人。”我們若活在這光內,這“世上的光”就是天主召叫人進入天國的見證。

當周遭環境越來越不願意瞭解天主,甚至表現出敵意時,作為基督徒,絕不允許自己被嚇倒。將基督宗教訊息推入私人領域,是對信仰於信眾施加迫害前的慣常手段。

因此,明智地對待耶穌所託付的資訊、永不忘在人前宣認耶穌是非常重要的,這樣,基督亦會在天使前宣認我們!這對於基督宗教價值觀,如:守潔、婚姻的堅不可摧、對生命從孕育到死亡全過程的保護等,同樣適用!

不宣告信仰,信仰如何被他人接納?舍卻你我,誰來告訴我們的孩子們天父之愛的強大?誰來安慰哀慟的人?誰來慰藉尋求真理者的渴望?

將燈放在燈檯上,這是耶穌今天向我們表達的,好讓我們不懼怕為祂作證!因此,仔細聆天主聖言,努力將天主聖言融入具體的生活,如此,亦是實現耶穌今天告訴我們的另一句話:“你們用什麼尺度量給人,也要用什麼尺度量給你們,且要多加給你們!”

耶穌想讓我們明白,如果我們將自己全然交托給天主,進而在天主內交托給人,我們就愈加獲得天主恩賜。用光與愛這樣的辭彙,就更容易表達:越多領受天主之光,也就是說,越多領受天主、與天主同在、為天主做見證,越多的天主之光就會在我們內成長。

心,若不系天主,我們將一無所有!給出的少,得到的也少!

用愛來表達,就更加清晰了:接受天主之愛,將愛傳遞下去,愛就會生長。天主給予無限豐富之愛,但都在我們所能接受的範圍內。如果我們的心靈在愛中擴展,那麼心靈就會更廣闊,更包容,更能充盈愛。

將愛給予他人亦是如此:愛不會因給予而減損,反會更多。但若將愛獨留,則將面對失去愛的危險。因為,心會冷卻,會將自己禁錮起來。但,這都並非愛與光的本質。愛與光的本質是散發自己,好使一切明亮、溫暖!

因此,耶穌今天明確地邀請我們,讓託付給我們的信仰結出碩果。每個人都可以檢測信仰於自己的生命意味著什麼。在與天主的關係中,我們可以無限地愛,可以真實地尋求祂,毫無保留地與祂同在!在天主內,我們能以天主的方式深愛他人,但,我們對他人的給予,只符合受造兄弟姐妹的範圍,而不同於將自己交付予天主!

然而,當心冷的時候、懶於行善的時候、真正想愛,卻未付諸實踐,進而對自己失望氣餒的時候,該怎麼辦?

不要拘泥不前,向天主講述自己的軟弱,訴說自己愛的局限,再給近人哪怕一小點點的愛的表示!天主很瞭解我們,祂總是樂意接受我們的伸手求援——我們並不完美。

求天主溫暖我們冰冷的心,戰勝我們的懶惰。向天主哭求吧,我們要愛得更多,要成為更亮的光,求天主助佑我們!天主會察看我們的心意,不會避開我們在軟弱時對祂的哀求。

現在就好好聽從耶穌,像耶穌所建議的那樣,繼續服務於世界之光,進而成為世上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