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的神聖旅程還包括——盡可能——禁食與割捨。
藉此,我們以有益於靈性生命的克修鍛煉自己。如若踐行得當,四旬期的序言就會實現:
“你通過禁食,克制我們的過犯,
提升我們的思想,賦予我們美德與美德的回報,
藉著我們的主基督。”
自願的割捨有益於靈性的生活方式,也就是說,不去獲取並非最重要的所需,而是約束自己,將注意力集中於本質。這與基督徒的審慎相一致,要求我們在通往主基督的道路上選擇有益的,而把阻礙之物拋在腦後。毫無疑問,很大程度上以感官享受為導向的生活方式是靈性生活方式的障礙。相反,富有成效的克修則是有益的。
雖然禁食唯有伴隨內心的克修(即皈依天主)才能獲得靈性價值,但仍被認為是有益的。教會數個世紀一直堅持宣導禁食,並不無道理。直到最近幾十年,禁食的規定才放寬到當下與跟隨基督的旅程似乎毫無關聯程度。不管怎樣,自願的禁食與某些克修的限制,現在,都取決於基督徒自己。
值得記住的是,在很長一段時間裏,週三和週五守齋,只進食麵包和水是很常見的。我們在那些保留了齋戒及身體克修的修道院,仍能發現對感官享受的各種限制。所有形式的克修,都具有相同的目的:堅固靈魂,維護我們對待世間事務的自由,而不反受其影響,甚至被其支配。
還應該記住,耶穌指出,某些魔鬼只能通過禁食與祈禱才能被驅逐(瑪17,21)。因此,禁食在驅逐敵對天主的惡魔力量方面具有特殊功效。
並且,自願的禁食是天主肯定會接受並予以善用的祭獻,如果我們以正確的態度施行的話。不要忘記,耶穌在開始事工之前,曾在曠野祈禱禁食了四十天。
因此,將禁食納入靈修生活的理由是很充分的。當然,禁食必須適應自己的生活情況,而不應該被誇大到讓人無法完成交付自己的使命的程度。
“天主愛樂捐的人”(格後9:7),“不要叫人看出你禁食來,但叫你那在暗中之父看見;你的父在暗中看見,必要報答你”(瑪6:118),這些聖言,都是在談禁食。
對於禁食,不要誤以為可能會使生活品質受損,或者無法辦到,甚至會讓人病弱;又或者誤以為禁食只在過去很重要……人墮落的本性會對我們所做的每一項犧牲提出諸多的反對意見,我們要無視它!
來,讓我們將禁食與犧牲視為滋養愛火、保持活力的“優質木材”,在通往耶穌復活的神聖之路上,為生命,為宣揚主愛,燃起熊熊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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