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长篇读经(达13:1-9,15-17,19-30,33-62)记载了约雅金的妻子叔纳纳的事迹,天主将她从两名邪恶判官的手中拯救出来,这二人曾诬告她犯下重大的道德罪。我们今日默想的福音(若8:1-11),则记述了一件满含教诲的事迹。
耶稣如何对待犯奸淫罪者的罪责?经师和法利塞人将这名罪妇带到祂面前,说:“老师,这女人正犯奸淫时,被人捉住了。梅瑟在法律中吩咐我们,该用石头砸死这样的女人,你说该怎么办?”(4-5节)
显然,控告者并非想知道耶稣的看法,而是企图设圈套陷害祂,好找到控告祂的理由(6节)。起初,耶稣并未给予任何回应,却在众人的一再追问下,说出了那句应深植我们心中、塑造我们整个人生及待人处事方式的决定性话语:“你们中谁没有罪,谁就先拿石头砸她。”(7节)祂对那些急不可耐、执意要得到答案的法利塞人和经师说出了这句话。众人听见后,便一个个地离去了,从最年长的开始(9节),没有人敢掷出石头。
我们要谨记,奸淫是重罪,不仅在旧约时代如此,天主圣律的第六条诫命亦明言:“不可奸淫。”倘若现代社会不再将其视为重罪,这便是我们离天主越来越远的标志,更遑论婚姻不忠所造成的深重伤害。
耶稣深知罪的严重性,然而祂来到世间,并非为作审判者,而是为作人类的救主。祂愿使世人脱离罪责,引导人走向契合天主秩序的生活,祂对这名妇女的仁慈,正源于此心。后续的场景发展更印证了这一点:当所有控告者都离去后,耶稣站起身,对她说:“女人,你的控告者在哪里?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她回答说:“主,没有。”耶稣便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10-11节)
耶稣并未淡化这名妇女所犯的过犯,亦未质疑她罪过的客观严重性,却清晰地教导了我们该如何对待他人的罪责。祂最后“不要再犯罪”的劝勉,使我们免于陷入虚假的仁慈——这种仁慈不再以人的无条件皈依为目标,甚至会让我们认为,应放任他人保持原状,认为人无需弃绝罪恶行为,也能与天主共融。
主的这番回应,使我们在对待罪人时,得以避开两种危险:
第一种危险,是向他们“掷石头”,反复指责他们的罪责,一有机会便加以强调,进而成为他们的审判者。这种诱惑对守法主义者尤为强烈,他们只看见人客观的过犯,并认为罪人必须为此负责。
然而,他们却可能忽略一点:这位罪人是天主所眷顾的人,天主不愿惩罚他,而是愿将他从苦难中拯救出来。
为避免陷入这种心渐刚硬的危险,我们当仔细聆听耶稣的话语:“你们中谁没有罪,谁就先拿石头砸她。”倘若我们将这话深植心中,且能清醒地认识自己,便会很快发觉,我们自身的生活也并非毫无瑕疵——正如那些领受了耶稣这一美好且揭露本心教诲的法利塞人一般。这会使我们变得更为审慎、更为仁慈,学着以主的眼光和心,去看待他人的处境。
第二种危险,便是我此前简要提及的相对主义。如今,这种倾向在教会中愈演愈烈。有人认为,若能“换位思考”体恤罪人,对其心怀怜悯与理解,并在某种程度上与其共情,便是仁慈。然而,这样做却可能忽略超性的维度,甚至将其彻底遗忘、视若无睹。如此一来,人与天主的分离便不再被视为需靠天主的恩宠去战胜的大恶,人的观念也随之改变,久而久之,便不敢直呼罪的本名,混乱就此产生并蔓延。
避开这一危险的方法,便蕴含在主的话语中:“去吧,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
因此,耶稣并非简单打发这名妇女离开,而是先为她指明了通往真平安的道路。她当重新听命于天主的诫命,不再行歧路。
若一种“仁慈”未向人发出这样的劝勉,便是将人留在罪恶中,实则是欺骗了他们。
作为今日默想的果实,我们祈求上主教导我们,如祂一般对待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