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與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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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竇福音七,7-12
耶穌對門徒說:“你們求,就必給你們;你們找,就要找到;你們敲門,必要給你們開門。因為凡求的,就必得到;尋找的,就必找到;敲門的,就必給他開門。你們中間哪個人,兒子向他要餅,反而給他石頭呢?要魚,反而給他蛇呢?你們雖然邪惡,尚且知道把好的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難道不把好東西賜給求他的人嗎?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這便是法律和先知的總綱。”

 事實上,遵守天主的律法並不難,今天福音最末句講論的“法律與先知”讓人一目了然。然而,要把理論認為正確的事付諸實踐,困難就出現了。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這便是法律和先知的總綱。”

 誠實地思考,就能很快知道應該怎樣對待他人。想想。我們希望被怎樣對待……比如:通常我們都願意被尊重;如果發生衝突,我們都希望對方能理解我們,沒有人願意被誤解。

 將今天的福音教導應用到這些情況,那麼,我們就必須真誠努力地同情他人,放下自己輕率的偏見。

 我們可以觀察一些行為,包括那些我們不喜歡的行為。例如:如果意識到自己受到不公平對待,而他人不做任何努力去澄清情況,只一味證明自己是對的,那麼我們可能會感到受傷。我們能從這樣的情況中得到怎樣的教訓呢?捫心自問,在類似的情況下,我們是否也曾這樣做過?

我們知道,真正將聖言付諸實踐,聖言就會成為我們愛天主、愛近人的常態學校。靈魂非常敏感,我們傾向於清楚地感知自己是否受到了傷害,或者是否受到了正確對待。

 以嘲笑某人為例,讓我們自問:我們做了什麼?是態度上的欺淩?取笑他人的弱點?還是充斥著冒犯的笑聲?

認真對待聖言的人就必須反過來問自問:如果自己受人嘲弄,會作何反應?如果這種嘲弄具有冒犯和傷害性,我們的榮譽將受到傷害。相反,如果這僅是能幫助我們看得更深遠的玩笑,那麼我們甚至可以加入進去自嘲一番。

這是一個可行的準則:審慎地評價自己,決不能自覺高人一等。

我堅持認為,能從不計其數的例子中得出一致的結論:付諸實踐,那麼天主今天的教導就成為了一所真正的睦鄰之愛的學校。

 聖經勸誡我們與饑餓者分享食物(依58:7)。如果我們是饑餓者,有人能與我們分享,我們會多麼感激!

 所有這一切都必須深深銘刻於心,去認知聖經所發散的智慧:“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我們都願意被愛、被尊重、被支持並接受好的建議!這樣去對待他人,就滿全了法律與先知!

 在這奇妙的教導之前,主邀請我們以極大的信德求問。求,就必得;尋求天主,就會找到天主,天主喜歡我們恰當地請求。我們對祂的尋求讓祂喜悅,因為對祂的渴望會在我們心中滋長。

主願意我們瞭解祂之所是,為此,祂以人的生活為我們舉例:一位父親會拒絕兒子正當的要求嗎?不會,完全不會!兒子的要求,父親通常都會答應!接下來,主想要再次強調天主的良善:人類雖然天性邪惡,都能給予自己的孩子愛,那麼內在毫無邪惡只有純潔之愛的天主就更是如此!向祂祈求,祂豈不給予更多?

 “你們敲門,必要給你們開門”,讓我們這樣去做,去堅持!為他人和自己的靈性成長而努力!

主說:“我就是門”(若10:9)。讓我們敲響耶穌的心門,這門永遠為我們敞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