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竇福音 11:20-24
那時,耶穌就開始譴責那曾看過他許多異能的城邑,因為他們沒有悔改。“苛辣匝因,你是有禍的!貝特賽達,你是有禍的!因為在你們那裏所行的異能,如果行在提洛和漆冬,她們早已身披苦衣,頭上撒灰做補贖了。但是我給你們說:在審判的日子,提洛和漆冬所受的懲罰也要比你們容易忍受。還有你,葛法翁!莫非你要高舉到天上嗎?將來你必下到陰府裏;因為在你那裏所行的異能,如果行在索多瑪,她必會存留到今天。但是我給你們說:在審判的日子,索多瑪地所受的懲罰也要比你們容易忍受。”
今天,主耶穌非常清楚地告訴我們與祂相遇的重要性,人不應忘記致力於真理!正如耶穌明明白白地告訴我們,有意識地關閉通往真理的路程會產生巨大而深遠的影響。審判包括如何對待所認知的真理:我們被賦予了什麼,我們因此而做了什麼!耶穌在苛辣匝因,貝特賽達、所行的異能,本該叫人悔改,但人們卻不悔改,耶穌斥責他們!
一些人雖然自願皈依天主,但卻如負重責,這難道不讓人難以理解?人類由受造而來,而非自有,生命的一切基礎來自賦予,如若不能理解存在更深層次的意義,甚至與之發生衝突,那麼生命就是矛盾的!
跟隨真理,使生命進入與真理的和諧,為我們來說是內在的義務與挑戰,不去承擔應對,就會活於內在的矛盾。
耶穌不僅向我們宣告真理,且言明自己就是真理(若14:6),由此,昨天及今天的經文變得能夠理解:因著與耶穌的相遇,由祂的存在決定我們生命的整個維度!
我們的傳教使命因此而嚴肅,要求我們盡最大可能使個人生活與真理的宣講相調和,如果言行不一,誰又會相信我們呢?
只有天主才瞭解一個人是否對福音真理有足夠的認識而決定追隨,或者因某些障礙而未回應福音邀請的,而我們不能,也不應對此作任何評判。
今天的經文告誡我們,要不斷意識到從天主領受的鴻恩,好能越來越懂得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