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徒大事錄4:13-21
他們看到伯多祿和若望的膽量,並曉得他們是沒有讀過書的平常人,就十分驚訝;他們既認出他們是同耶穌在一起的,又看見那治好了的人,同他們一起站著,都無言可對。遂命他們暫且離開公議會,彼此商議,說:“對這些人我們可以作什麼呢?因為他們確實顯了一個明顯的奇跡,凡耶路撒冷的居民都知道了,我們也不能否認。但是,為叫這事不再在民間傳播,我們當恐嚇他們,叫他們不可再因這名字向任何人發言。”遂叫了他們來,嚴令他們絕對不可再因耶穌的名發言施教。伯多祿和若望卻回答說:“聽從你們而不聽從天主,在天主前是否合理,你們評斷罷!因為我們不得不說我們所見所聞的事。”議員們為了百姓的原故,找不到藉口來處罰他們,就把他們恐嚇一番,予以釋放了,因為眾人都為所發生的事光榮天主。
我們經常會想起聖伯多祿的率直——今天的經文同時提到了主耶穌最愛的門徒。
伯多祿已承受了艱澀的教訓——怕死,怕坐牢,讓他曾三次否認主,後來,他明白了這一切。他曾因此而多麼自責,他愛耶穌!然而,那時他還不夠堅強,這種突出的“率直”還沒有在他身上顯露出來。現在,他能夠彌補了,就像他能夠在加利肋亞海邊,三次肯定地回應復活的主所問:“你愛我嗎?”——復活的主遂將羊群託付給他(參若21,15-19)。
此時的伯多祿無所畏懼,因為聖神的大能在他內作工。他已把對公議會的恐懼撇在一旁,他必須做公議會同樣該做的事——聽從天主。公議會沒有聽從天主,因此,伯多祿不能再聽從公議會。宗教的服從是有限度的,這限度不可逾越。
所有的權威都必須在天主內,人類的權威,包括宗教權威,都是天主所賦予的,唯有當其不與神聖的權威相衝突時才是合法的。這是宗徒能夠自由地依照天主旨意行事的理由,亦是為我們非常重要的資訊。
伯多祿甚至能夠——因著同一聖神,如主耶穌般——質疑大司祭們自以為是的行徑:“聽從你們而不聽從天主,在天主前是否合理,你們評斷罷!”,繼而清楚地宣稱:“我們不得不說我們所見所聞的事。”
讓我們再看看當時的情況,並得出正確的結論。耶穌,天主子,教導門徒們去傳播福音,福音宣報的同時還伴隨著證實這項使命之神聖性的徵兆與奇跡。
司祭長們,作為先前天主所命定的權威,想要阻止耶穌之名【記住昨天的默想:“唯有在內才有救恩;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字,使我們賴以得救。”(宗4:11-12節)】。他們已該對救主之死負責,現在又妄圖阻止因祂之名所發生的一切。
他們的動機有可能不同,有些人也許真的認為現在是一個危險的教派帶來了腐朽的教義。無論如何,那些想要阻止宗徒們的人——那些無知的人——是瞎子!(路6:39)。瞎子成了瞎子的領路人,並對主耶穌心硬起來。
因此,他們的權威不再具有任何合法的內在基礎——現在,甚至已成為不利於天主的行動。
這一切教導要我們密切關注並以此審查權威是否合法。這一審查不僅包括權威的設立是否合法(當然,大祭司屬於此類情形),還包括權威是否依照天主行事而並未濫用。這裏,我並不是指任何人都可能犯的小錯誤或大錯誤。質疑對合法權威的服從,只能是關乎天主及良心領域的非常重要的事項。否則,人人只依照自己的認知行事,則會造成混亂。
今天經文中的例子告訴我們,權威的衝突是可能存在的,即使在今天,這一點也未被排除。宗教的服從並非是對人類權威的盲從,以這樣的方式要求宗教的服從,那麼,就喪失了其固有的尊嚴。
伯多祿宗徒一直到死都忠於主耶穌的誡命。
願主賜祂的子民,不再被任何權威嚇倒,以至不再能執行他們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