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9:22-25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必須受許多苦,被長老、司祭長和經師們棄絕,並且要被殺,但第三天必要復活。”
他又對眾人說:“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天天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為我的緣故喪失自己的性命,這人必能救得性命。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卻喪失了自己,或賠上自己,為他有什麼益處呢?”四旬期開始,聖經向我們呈現了主耶穌的歷程:經歷苦難與死亡再到復活。
作為主的跟隨者,我們要自覺地走這條深深紮根在我們生命中的路。儘管生活有那麼多的美好,但誰也無法避免苦難,無論是自己的還是別人的。生命本身就具有苦難的層面,我們生來就與天主分離,被剝奪了天主的視角。這一路有很多艱辛(參,創3:16-19),孩子在痛苦中出生,生命受死亡威脅,年老承受病痛!
該如何面對呢?難道任由生命就這樣簡單地被裹挾著流逝而過,我們只是或多或少被動地踐行其中?
耶穌邀請我們給出不同的理解,從而也邀請我們踏上不同的道路!祂召叫我們成為祂的門徒、跟隨祂的生命,而不是簡單地度俗世所提供的生命。
主耶穌進入我們的生命,使之成為祂的生命! 在信仰中,我們藉著聖洗聖事接受這一切。我們的生命要完全在主的生命內展開,從而成為主的生命。
保祿宗徒一再在書信中表達這奧秘:
“我已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了,所以,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迦 2:19-20)”;或:“我們藉著洗禮已歸於死亡與他同葬了,為的是基督怎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了,我們也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羅 6:4)
耶穌提請我們注意祂的生命在我們身上展開的條件:
“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天天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
條件之一是自我捨棄。
這是指不按照墮落的人性與欲望來生活。不是按著享受這世界,順應它的吸引和誘惑,聽從俗世的幸福應許,來度 “我們的生命”,而是活出主在我們內的生命,真正的生命。
這並不是說克修主義是在敵視生命,而是清楚地洞察到,所有屬世的快樂與欲望,如果在生命中佔據了過多空間,就很容易變成災禍!所以,必須要有明確的認識。以飲酒為例:酒在適當的承擔上能使人心靈歡欣鼓舞(參,詠104:15;德31:36-37),一旦過度,則具有破壞性的作用(參,德31:38-39)。
踏上自我捨棄的道路,負上耶穌溫柔的軛,會得到真自由與真喜樂。
在跟隨主的過程中,這意味著尋求為主的榮耀而做一切事, 就像耶穌用言語和行為榮耀天父一樣。據此,不追求實現自我利益,而是像主那樣,追求天主的榮耀並服務於近人。這是真正改變一個之前只具有本性思維的人的模式。
主耶穌提到的另一個條件是自覺接受十字架。
一方面,這是對——我們可以說——”本性十字架 “(與我們在此世不完美的存在有關)的接受,就像主耶穌亦把人類的狀況肩負在自己身上。
這也是我們身為基督徒而不得不承受的十字架,為真理作見證就不得不經歷真理被拒絕的過程。這些正是主的十字架,主作為世界的光來到黑暗中,卻不被自己的人接受(參,若1:9-11)。
在跟隨主的過程中,主要求我們棄絕自我,接受十字架。
這些話一開始可能會讓人感到害怕。但如果能更準確地理解,則會向我們敞開深邃的大門,為我們帶來內心的平安,讓我們在跟隨主愛的道路上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