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竇福音 六,1-6, 16-18
那時,耶穌對門徒說:“你們要當心,行善的時候,不要張揚,故意引人注意。若是這樣,你們在天父面前,就沒有賞報了。所以,當你施捨時,不可大吹大擂,像偽君子在大庭廣眾前為引人稱贊而做的一樣;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獲得了他們的報酬。當你施捨時,不要叫你左手知道你右手所行的,好使你的施捨隱而不露,你父在暗中看見,必要報答你。當你祈禱時,不要如同偽君子一樣,愛在會堂和十字街頭站著祈禱,為使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獲得了他們的報酬。至於你,當你祈禱時,要進入你的內室,關上門,向你在暗中之父祈禱;你的父在暗中看見,必要報答你。
你們禁食的時候,不要像偽君子一樣,面帶愁容;因為他們哭喪著臉,是為使人看出他們正在禁食。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獲得了他們的報酬。至於你,當你禁食時,要梳頭洗臉,不要讓人看出來你在禁食,但使你那在暗中之父看見;你的父在暗中看見,必要報答你。”
“禁食 ”一詞專指身體禁食,即自願放棄常規的食物。
禁食在舊約時代被認為是重要的宗教實踐,受到以色列民眾的高度重視。許多世紀以來,禁食在天主教會亦具有相當的重要性;在東正教會,禁食至今仍非常重要。
如今,禁食在天主教會內已失去了大部分意義。聖灰週三和耶穌受難日的禁食規定非常寬鬆,人們幾乎不能說是禁食,而只能說是稍微減少食物的消耗。對一些信徒來說,禁食只意味著週五不吃肉和四旬期的祭獻。
禁食在靈性方面的意義,更與內在的放棄相關。在我看來,禁食的益處非常多,弱化禁食將無助於信徒堅固靈性及增強信仰的耐受力。當然,即使在今天,仍有一些信徒以隱蔽的方式禁食,為主和教會服務。
除了禁食,祈禱與施捨亦是舊約時代非常公認的宗教實踐,遵守這些做法的人被認為是 “義人”。
耶穌並沒有批評這些具有價值的宗教行為;相反,祂像舊約先知那樣,批評的是為得他人認可而行禁食、祈禱、施捨的事實。主耶穌由此觸及了人更深層的,尤其體現在靈性領域的問題。
人希望自己成為大人物,且希望被他人承認是大人物。通常,人的自尊似乎取決於自己是否得到這種認可。因此,很容易變得依賴他人對自己的看法,而必須去吸引他人的注意。
宗教層面可能亦是如此。當這種情況發生時,那麼,像祈禱、禁食與施捨這樣具有價值的行為的意義就沒有被理解,或者至少沒有被深刻理解。
祈禱是與天主的親密接觸,主要發生在天人之間。當然,也有禮儀性的祈禱及其它公共形式的祈禱。祈禱不是為了被他人看見,如果有人看到我們祈禱,因我們的見證而得到幫助,即引導這人思念天主,那麼這是間接的成果,但不是祈禱的主要目的。
如果為了被他人看見而祈禱,情況就不一樣了,那是在直接尋求他人的讚美與關注,希望自己被被認可為一個敬虔的人。這不一定是純粹的虛偽,因為這樣做的人可能在沒有人旁觀的時候祈禱。但這樣做的人並不只朝向天主,而在某種程度上仍然從他人那裏尋求獎賞和榮譽,並不只寄望於天主。
這就是今天福音所提到的,同樣亦適用於禁食與施捨的態度。進一步思考耶穌聖言,我們將看到它們能延伸到生活中的許多情況。我們可以自問,當與人交談時,我們是否在尋求認可?在多大程度上談及了自己?是否總喜歡被看作是好人?是否很快就扭轉談話主題,最後把重點放在自己身上?
細究良心,我們能夠看到自己是否真的注目於天主,所有善行是否真的是為了祂,且只從祂那裏期待回報?我們也可以質疑自己,在談話中是否首先尋求祂的榮耀?天主的寵愛為我們的善行而言是否足夠?
耶穌建議我們行善時要著眼天主,而不為從人那裏得回報。如果有人感受到我們的善行,那就讓他們榮耀天主。這對我們來說應是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