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罗马人书之 犹太人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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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2:17-29

但若你自称犹太人,依赖法律,以与天主的关系自夸,明了祂的旨意,因受法律教导而认可卓越之事,且确信自己是瞎子的向导、黑暗中人的光明、愚昧者的矫正者、孩童的教师,在法律中拥有知识与真理的具体呈现——那么,你这教导他人的,难道不教导自己吗?你宣讲不可偷窃,自己却偷窃吗?你说不可奸淫,自己却犯奸淫吗?你憎恶偶像,却抢劫庙宇吗?你以法律自夸,却因违背法律而使天主受辱吗?因为经上记载:“外邦人因你们的缘故,亵渎了天主的名。”割损确实有价值,若你遵守法律;但如果你违背法律,你的割损就变成了未割损。所以,若未受割损的人遵守法律的诫命,他的未割损岂不被视作割损吗?那么,那些肉身未受割损却遵守法律的人,将审判你这拥有成文法律和割损却违背法律的人。因为真犹太人不是外在的,真割损也不是外在的、肉身的。真犹太人是内在的,真割损是心灵的事,属于神恩而非文字。他的赞美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天主。

在今日的章节中,宗徒保禄提到犹太人——他们不同于外邦人,领受了超越仅凭理性可知的天主启示。因此,他们的责任也更大,正如保禄宗徒明确指出的,他提及天主赐予祂子民的所有特权。正因他们被上主拣选,就必须成为其他民族的榜样。通过他们的见证,天主的名本应在外邦人中受赞美。但正如保禄宗徒所哀叹的,若他们树立坏榜样,天主的名甚至可能被亵渎。

“凡多受的,就当多付出;被托付多的,对他的要求也必多。”(路12:48)

上主的这些话适用于以色列对当时外邦民族的责任,但更适用于那些承认上主、从万邦中被聚集成为天主教会活石的信徒,因为借着耶稣基督,恩宠更为丰沛,相应地责任也更大。当然,这也适用于我们每个人:天主越是以自然与超自然的恩赐向我们显示祂的恩宠,我们将整个人生奉献于祂的服务、为光荣上主及拯救灵魂的责任就越大。

保禄接着解释何为真犹太人。真犹太人的身份不是由割损的外在标记定义,而是由法律的成全——即按照天主的诫命与规条生活——所定义。这是唯一有效的标准。如宗徒所言,若有人领受了割损的恩赐,心却未受割损,他就不是真犹太人。相反,那些即使未享有犹太人的特权却遵守诫命的人,将审判他。

保禄宗徒的这些观察邀请我们反思自己的信仰。作为天主教教会受洗的成员,我们从天主领受了丰满的恩宠。如同保禄宗徒,我们可以开始列举天主赐予教会的所有特权与恩宠,且难以穷尽。

但正如保禄宗徒所解释的,关键问题在于:我们是否活出所托付的一切?我们是否为这伟大的宝藏承担责任并使其结果,还是像福音中那把托付的塔冷通埋起来的人一样(玛25:14-30),没有让它倍增?更糟的是滥用所领受的恩赐,甚至用它们来对抗赐予者。例如,当舌头不用于事奉天主时,其负面力量可见:“舌头是火,是在我们肢体中的不义世界,玷污全身,点燃生命的轮子,且被地狱之火点燃。”(雅3:6)

可见,保禄宗徒在《致罗马人书》开篇,毫无保留地揭示了人在天主面前的状况——当他们屈服于邪恶倾向时,当他们虽因宗教获得特权却不跟随上主道路时。我们已思考过,这更适用于领受了耶稣基督信仰恩宠的人。在后续章节中,保禄宗徒将阐释天父赐予全人类的礼物何等伟大——祂派遣自己的圣子为我们的救恩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