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主

不论谁、若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随我,就不能做我的门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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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4:25-33

 那时候,有许多群众与耶稣同行,耶稣转身向他们说:“如果谁跟随我,他应该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兄弟、姊妹,什至自己的性命,否则、就不能做我的门徒。不论谁、若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随我,就不能做我的门徒。

“你们中间,谁愿意建造一座塔,而不先坐下筹算费用,是否有力完成呢?免得他奠基以后,竟不能完工,所有看见的人都要讥诮他说:这个人开了工,而不能完工。或者一个国王要去同别的国王交战,那有不先坐下运筹一下,能否以一万人,去抵抗对方的两万人呢?如果不能,就得趁那国王离得尚远的时候,派使者去谈判和平的条款。同样,你们中不论是谁,如不舍弃他的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门徒。”

 跟随主是对主呼召之爱的回应! 一位主教曾对我说 “有基礎的聖召是最好的!” 他的意思是指那些让自己被主的爱所把握的圣召,使他们立即拋開一切去跟随,正如我們在宗徒身上發現的那樣,他們並沒有經過長時間的猶豫和考慮。

这今天的经文中,耶稣向我们展示的两个世俗例子,他们在深思熟虑后再迈出跟随基督的那一步,这是否与宗徒的情况相抵触?

兩者并不矛盾! 我们需要确定跟随基督的含义,無論是在严格的意义上,還是在更广泛的意义上! 在严格的意义上,我所指的是一种属灵的天职,在生活方式上也与主的生活相对应! 在广义上,我所指的是没有蒙召進入修道生活或类似的方式,主耶穌的聖言也是有效的。

在跟随主的过程中,全心全意,全力以赴,杜絕任何能以同样、甚至更多方式占有我们的心的”旁门左道 “! 这就是主以最亲密的人际关系为例,甚至以我们的生命为例的原因! 主的呼召要求我们完全地順服,愿意为祂的缘故舍卻一切! 这主要關涉的是爱的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这体现在真正的夫妻之爱上! 为了这爱,人也要离开之前的关系–父母的家(参,创2:24)–为与某個特定的人共度未来的一生! 除了天主的爱,天主的爱更高,没有任何东西能夠与这爱競爭,而不伤害爱的表达! 在婚禮上,司祭会问人是否爱丈夫或者妻子! 如果不是真的想这样做,并且有根本的反对意见,那麼就不具备订立有效婚约的条件! 良好的婚前准备,应该清楚地呈现出夫妻爱情的整个层面,让爱侣双方都知道婚姻的虔诚特性意味着什么,如此,他们的决定就会得到巩固。

就此,我們再回到主耶穌的聖言中去! 对主的虔诚也同樣不能容忍任何旁物,因为主是忌邪的天主(参,出20:5)! 如果与一個人的婚姻關係以死亡告终,然後可以进入一個新的婚姻關係,那就不是對神圣之爱的回應! 婚姻结合永恆有效,这种排他性对应的是爱的本质! 从现在起,我们在天主內相爱,这使我们爱的能力得到极大的扩展!

如果願意忘我地跟随天主的召唤,就必须明确这一点! 当然,天主并不指望我们的心已完全被祂的爱浸润,人的反应也或多或少並不完美! 我们明確了前行的路,就要用自由意志和全部意识去追随–就像婚姻一样!

这樣的奉獻是在准备承担祂的十字架! 这關係到與基督的爱的关系,当我们与这世界对立,我们的见证人們不願意听,甚至被人譏笑時,为了祂的缘故,我們就要承受的一切! 聯想到婚姻,則意味着無論顺境或逆境,雙方都应该在一起! 对主也是如此,不仅在單純充满喜乐的日子,艱難的時日也要求我们忠于耶稣!

主在呼召我们的时候,亦賜予了一路的恩寵! 因此,当主实实在在地告诉我们作门徒的条件时,千万不要害怕! 靠自己的力量是无法做到, 我们爱的能力太弱!

如果以經文中的國王为榜样,那么在决定跟随主的时候,我們所依靠的就是祂的恩寵! 这比能夠威脅到我們的仇敌的军队更重要! 所以,让我们把全心跟随主的决定放在主的手中,祈求對主的爱與忠貞上天天成长! 如此,我们就可以与主一同鬥爭,对抗另一个王,对抗一切劝阻我們离开大爱,减少我們对祂的奉献,一切可以欺骗我們的心,阻礙我們真正捨棄物质與精神財富的一切。唯求耶稣成为我們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