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理伯人書 二,6-11
耶穌基督雖具有天主的形體,卻沒有將自己與天主同等的地位,把持不舍。反而空虛自己,取了奴僕的形體,降生成人,與人相似。形態完全與人一樣,他自謙自卑,服從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因此,天主高高舉揚了他,賜給他一個名號,超越一切名號;使天上、人間和地下的一切,一聽耶穌的名號,都屈膝叩拜。眾口同聲明認耶穌基督為主,以光榮天主聖父。
從愛的角度,才能深入瞭解主的十字架。不理解十字架的景象,就無法懂得正確的資訊:“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若 3:16),沒有愛,就只看得到殘忍的十字架酷刑。默觀十字架苦路的每一處是“公正且必要的”,那麼,為人類能夠如此殘忍而哭泣,為憐憫主、被主感動而哭泣,在祂身邊保持靜默吧!重要的是要記住並一次次加深父與子在這救恩事件中的動機:那就是愛。
天主想要救贖人類,為此,祂選擇了十字架之路。罪及其後果阻礙人接近天主。掃除障礙是必要的,這就需要寬恕罪。不僅如此,罪還會帶來許多後果:嚴重擾亂人與天主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所有受造物都要承受罪所帶來的與天主分離的後果。古往今來,沒有人能代替他人承擔這一沉屙。唯有那為我們降生成人的主,能以甘心情願的受難與聖死,為我們的罪付上贖價:“塗抹了那相反我們,告發我們對誡命負債的債卷,把它從中除去,將它釘在十字架上”(哥 2:14)。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