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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17:26-37
在諾厄的日子裏怎樣,在人子的日子裏也要怎樣:那時,人們吃喝婚嫁,直到諾厄進入方舟的那天,洪水來了,消滅了所有的人。又如在羅特的日子裏,人們吃喝買賣,種植建造,但在羅特從索多瑪出來的那天,火及硫磺自天降下,消滅了所有的人:在人子顯現的日子裏,也要這樣。
在那一日,那在屋頂上,而他的器具在屋內的,不要下來取;那在田地裏的,同樣不要回來。你們要記得羅特的妻子!不論誰,若想保全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凡喪失性命的,必要保存性命。我告訴你們:在這一夜,兩個人同在一張床上,一個要被提去,而一個要被遺棄;兩個女人一起推磨,一個要被提去,而一個要被遺棄。”他們問耶穌說:“主,在哪里呢?”耶穌回答說:“在哪里有屍體,老鷹就聚集在那裏。”
主一再讓我們意識到人的盲目,有時,祂會用非常清楚的言辭。事實是,人常常看不到也不明白真正發生了什麼,反而被自己所困,無法識別時代跡象。並不需要極大的明悟才能懂得背離天主的生命將走向何方……將與這世界糾纏,將與使人醒寤關注、真正去等候、去預備主之再臨的聖神美好的臨在隔絕開來。事實上,對所有人而言,與祂的相遇並非只在末日,人在死亡的時刻都會與祂相遇……
當下所面臨的明顯傾向,使我們虔敬的生命及選擇的道路失去力量,看到這些,我們唯有為能一遍遍聆聽這段聖言而感恩。這種傾向回避指出背離天主的生命的後果….也許過去,人們太過強調罪,而不太重視天主的慈悲,但現在似乎正轉向另一個極端!如果有人想知道這兩種立場哪一種會帶來更大的傷害,我想說,從我的角度來看,對罪過於放鬆,後果會更嚴重,因為這樣做會遮蔽人的良心。另一方面,過分強調罪,當然是在灌輸恐懼,亦會扭曲慈愛的父的形象….但是,出於恐懼而避免犯罪,總比輕浮地犯罪,擔負罪責成為他人的負擔要好。
對我們最有益的事,即對罪、對天主都有正確的認識:我們應以愛天主的敬畏之心去設法避免罪;同時,我們知道,如果軟弱跌倒,則可以轉向慈愛的天父,祂正等待著我們,會原諒我們,鼓舞我們,教導我們繼續前行。
主的日子就要來臨!我們應轉向祂,專注於祂!主提醒我們不要忘記羅特的妻子,她不願無條件地拋開一切,她回了頭(創19:26)。
不應削弱這段福音的啟示力量,而應讓自己受它影響。誠然,恐懼不是接受這段聖言的正確態度,但醒寤卻很必要,才不會對當前事件視而不見,並採取正確的靈性措施。我們不但應當把這段福音當作對靈魂得救的勸勉,還應將此當作把福音的之傳遞給他人的召喚。沒有人知道主幾時再臨,因此,我們要善用此時,好叫祂再臨時看見我們在祂的國裏事奉。
“在發命時,在總領天使呐喊和天主的號聲響時,主要親自由天降來”(得前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