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人書 6:12-18
弟兄們:不要讓罪惡在你們必死的身體上為王,致令你們順從它的情欲,也不要把你們的肢體交與罪惡,作不義的武器;但該將你們自己獻於天主,有如從死者中復活的人,將你們的肢體獻於天主,當作正義的武器:罪惡不應再統治你們,因為你們已不在法律權下,而是在恩寵權下。
那麼,我們因為不在法律權下,而在恩寵權下,就可以犯罪嗎?絕對不可!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將自己獻給誰當奴隸,而服從他,就成了你們所服從者的奴隸;或作罪惡的奴隸,以致死亡;或作順命的奴隸,以得正義嗎?感謝天主,雖然你們曾作過罪惡的奴隸,現今你們卻從心裏聽從那傳給你們的教理規範,脫離了罪惡,獲得了自由,作了正義的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