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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繼續與惡習抗爭的主題,討論貪婪憤怒。
3.與貪婪的鬥爭
約翰·卡西安指出貪婪並沒非根植於人的本性,比較容易戰勝。然而,如果給貪婪留有餘地,那麼,據卡西安的說法,貪婪就會比其他惡習更危險,更難以擺脫。聖保祿也曾說“貪愛錢財乃萬惡的根源”(第前6,10),會成為其他罪惡的燃料。
屈服於貪婪,不僅在於對金錢的欲望,且適於所有事物。滋長的貪婪會許諾基於財物的虛假安全。但,現實卻是,越落入貪婪的陷阱,精神就會越專注於財富的增長。
對於意在靈修者而言,不克服貪婪尤具毀滅性。對在俗世生活的人來說,聖保羅的訓誡同樣有效的:“只要我們有吃有穿,就當知足。 至於那些想望致富的人,卻陷於誘惑,墮入羅網和許多背理有害的欲望中,這欲望叫人沉溺於敗壞和滅亡中,因為貪愛錢財乃萬惡的根源;有些人曾因貪求錢財而離棄了信德,使自己受了許多刺心的痛苦。”(提前6:8-10)。
主耶穌的警告也非常明確:“你們不要跟他們一樣,因為你們的父,在你們求他以前,已知道你們需要什麼”(瑪6:24)。
最後,我們來聽聽卡西安是怎樣與貪婪作鬥爭的:
“不僅要在擁有錢財方面特別小心,且必須從內心完全驅除對金錢的欲念(……)貪婪必須根除,貧窮的狀態,對心有貪欲的人而言,並沒有助益。”
- 對抗忿怒
我們再次引用陪伴我們整個主題的約翰·卡西安的話:“必須徹底消滅忿怒在我們靈魂深處的致命毒素(…),否則我們將不再能夠作出清晰的判斷,無法保持溫良、將喪失默觀的敏感性,將不再能給出成熟的建議,亦不再能活於正義或堅持正義,將無法接受內在的靈性與真光”。
聖經明確地反對忿怒,當然,激怒耶穌去把商販驅逐出聖殿的“神聖的憤怒”除外。聖保祿告誡我們:“一切毒辣、怨恨、忿怒、爭吵、譭謗以及一切邪惡,都要從你們中除掉”(弗4:31)。
這對我們來說應該很容易理解,且確實需要意識到這一點。仍然為怨恨和忿怒、辯護,以錯誤的思想及感受予以滋養,為自己的憤怒而責怪他人……那麼,則無法克服。
有效地與惡習作鬥爭,需要一種靈性方面的態度:必須將意志集中於靈性的進步,即在愛中成長。
有了這種屬靈的態度,就能保持與自我的距離,學習透過天主的眼睛去看自己。一方面,因自己的弱點而體驗到安慰與慈悲,另一方面,也受激勵去盡自己的一份力,去轉變,去效法天主。
對於不合理和不受控的憤怒,則要將所有情緒帶到天主前,求祂觸碰。持之以恆,一次一次去這樣做,就將學會自我控制,至少憤怒不會外露。但,我們並不能滿足於此,還必須將忿怒扼殺在萌芽狀態,而這需要堅定的決心與天主的恩寵。
明天繼續討論其他我們必須與之抗爭的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