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24:33,35-48
那時候,往厄瑪烏的兩位門徒,回到耶路撒冷,遇見那十一門徒,及同門徒一起的人,就把在路上的事,及在分餅時,他們怎樣認出了耶穌,述說了一遍。他們正談論這些事的時候,耶穌站在他們中間,向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眾人都害怕起來,想是見了鬼。耶穌向他們說:“你們為什麼害怕?為什麼心裏疑惑?你們看看我的手、我的腳,分明是我。你們摸摸我,應該知道:鬼是沒有肉軀和骨頭的。你們看:我是有的。”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伸給他們看。他們由於歡喜,還是不敢信,只是驚訝。耶穌向他們說:“你們這裏有什麼可以吃的?”他們便給了耶穌一片烤魚。他就接過來,當他們面前吃了。耶穌對他們說:“我以前還同你們在一起的時候,就對你們說過這話:凡是梅瑟法律、先知及聖詠,指著我所記載的話,都必須應驗。”耶穌遂打開他們的明悟,叫他們理解經書。耶穌又向他們說:“經上曾這樣記載:默西亞必須受苦,第三天要從死者中復活;並且必須從耶路撒冷開始,因祂的名,向萬邦宣講悔改,以得罪之赦。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