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窦福音 5:38-42
耶稣对他的门徒说:“你们一向听说过:‘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我却对你们说:不要抵抗恶人;而且,若有人掌击你的右颊,你把另一面也转给他。那与你争讼,拿你内衣的,你连外衣也给他。若有人强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两千步。求你的,就给他;向你借贷的,你不要拒绝。”
主耶穌透過這番話,打开了一个全新的視野,远远超越人与人之间普遍存在的 “权利关系”。也许我们可以將此比作公义與慈悲之间的关系。后者超越公义(参雅2:13),并以特殊的方式将我们引入天主之爱的奥秘。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