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加伯書下 6:18-31
厄肋阿匝爾是一位傑出的經師,又是年已古稀,儀錶莊嚴的人。有人用力拉開了他的口,強迫他吃豬肉;但他寧願光榮捨命,不願受辱而偷生,遂自動走上刑架,且把肉吐出。其實,凡決意拒絕吃違法食物的人都該如此,雖死不辭。那些監督這違法祭餐的人,因為與他有多年的交情,便把他叫到一邊,再三勸他帶著自己預備而合法可吃的肉,假裝吃國王命令的祭肉;如此就可免一死,而且因他與他們多年的交情,還可獲得優待。但他立即作了一豪爽的決斷,這決斷相稱他的高齡和聲望,相稱他因積勞而生的白髮,和自幼至今的善行,更符合天主所立的神聖法律。
因此他說明自己的意見,告訴人快把他送到陰府裏去,說:“像我這樣年齡的人,決不宜作偽,免得許多青年,想年高九十的厄肋阿匝爾也接受了外教禮俗,因我的作偽和貪戀殘生,而誤入歧途;如此,不免在我的高齡上塗上一層污點和恥辱!況且,即使目前我能逃避人的刑罰;可是,或生或死,我總逃不出全能者的手。所以現在,我若是勇敢舍生,我不愧有此高齡,因為我已給青年留下了一個高尚的榜樣,為了可敬的神聖法律,甘心慷慨犧牲。”說完這話,就立刻走上刑架。方纔和顏悅色勸他的人,一聽到他說出這樣的話,以為他瘋了,遂改變為仇視的態度。當他受重刑快要斷氣的時候,呻吟著說:“具有神聖智慧的上主,明知我能逃脫死亡,但是,為了敬畏他,我的肉身在痛打之下,雖受到很大的疼痛,但我的心靈卻喜樂地忍受這一切。”他便這樣死了。他的死,不但給青年人,而且也給全國的人民,留下了剛勇的模範,和大德不凡的記錄。
教會今天為我們奉上的是一位以色列忠信老人的見證。老人原本有逃脫死亡的機會,但他完善的人格不允許他屈從欺騙的提議,隱藏對天主誡命的公開見證,因此他的見證更為可信。
受人尊敬的老人在天主和人面前履行了自己的職責,他的作為非常令人振奮。天主注視心靈的深處,看透一切隱藏,沒人能欺騙天主。厄肋阿匝爾深知這一點,出於對天主的愛,他無法容忍絲毫謊言。
參加違反祭祀的“多年交情”,想讓老人成為幫兇。試圖將人一同拉入黑暗,實在是一種邪惡,這樣做的人也許是想讓自己殘存的良心平靜下來。
厄肋阿匝爾拒絕欺騙並揭示出真理,所謂的“老朋友”反目為敵,他們對律法的失節在厄肋阿匝爾的映襯下愈加顯著,讓我們想起智慧書第二章12-16節:
我們要陷害義人,因為他太令我們討厭,反對我們的作為,指責我們違犯法律,控訴我們品行不檢,自誇認識天主,自稱是上主的僕人,自充我們思想的裁判員,我們一見他,就感覺討厭;因為他的生活與眾不同,他的行徑與人兩樣。他竟將我們視作雜種,遠避我們的行徑,像遠避不潔之物;聲言義人有幸福的結局,且自誇有天主為父。
厄肋阿匝爾不但在天主面前,亦在其他信徒及年輕人面前承擔起了責任。他成為我們的榜樣,清晰地提醒我們作為基督見證者的責任。這位德高望重的老人還提醒我們,要在天主的光照下重新考量自己的一切言行。他決意犧牲,以免引發混亂,並表明忠信及對天主的服從才是最高價值。他教導後人學習他的榜樣,抵制違反天主指令的權力。
這是我們今天需要邁出的一步!
今天需要我們如何做見證?我們能為年輕人或是後領洗的教友們做些什麼?
當然,我們有責任傳播基督救恩資訊的奇妙,作為天主教徒,還須傳播正確的教會教義——用自己的一生去見證信仰真理,即使這意味著被拒絕、受迫害。
首先,加深與天主的關係尤為重要,人們應當知道他們有一位很棒的父親。天主對我們的愛,我們對天主的愛,正是當下特別誡命的見證。
食物與遊戲無法滿足人心靈的饑渴,靈魂的空虛,得不到滿足。
天主與人的關係不能被更注重世俗利益,而非永恆救贖的均衡關係取代。
正確地宣講天主包括兩方面:天主的使命與人的義務。耶穌說:“除非經過我,誰也不能到父那裏去。”透過基督宣告救贖是教會的主要任務,如若沒有天主所賜的赦罪恩寵,沒有人能到天主那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