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瑟亞 2:16-18;21-22
為此,看,我要誘導她,領她到曠野和她談心。從此我仍要將她的葡萄園賜給她,仍將阿苛爾山谷作為她的希望之門:她要上到那裏,就如她幼年時,就如她從埃及地上來的那一天一樣。到那一天──上主的斷語──她要稱呼我為“依士”(我的丈夫),不再稱呼我為“巴裏”(我主)。我要永遠聘娶你,以正義、公平、慈愛、憐憫聘娶你;以忠實聘娶你,使你認識我是上主。
幾天前,亞毛斯先知書表達了天主對子民的愛,因著天主的應許,我們清楚地瞭解到天主對祂子民的意願。今天的經文讓我們看到這愛將婚姻之愛更新到另一個層面:天主尋求祂的子民,就像青年追求心愛的新娘!天主對子民溫柔的愛在舊約中已有經驗,更隨著耶穌的降臨愈加明顯。
用人的語言來表述仍然是真實的:天主並沒有放棄呼召祂的子民!子民所有因不忠而引起的挫折都不會令天主放棄我們!這是我們的希望,這希望總圍繞我們,總是準備好與我們交流!
在當下,為了應許的持續,人應當合法地交付給天主,而不再與巴裏保持淫亂關係!天主教徒能夠在人的領域很好地理解這一生動的形象!如果合法的婚姻存在,那麼其他關係,包括特殊的婚姻行為就是非法,就違反了婚姻契約!
這同樣適用於教會!教會委託給了天主!如果教會忽略傳教使命,將自己與俗世的精神聯繫在一起,那麼她就犯了屬靈的姦淫!
另一方面,天主願與以色列立約,這也包括所有受造物;祂向子民承諾了奇妙的恩賜:平息戰爭,賜予和平與安全!天主的應許永遠有效,在時間內,在永恆中,祂對人都將永遠不離不棄!天主在與祂子民合法的婚姻中所提到的聘禮尤其美麗:天主的正義、公平、慈愛與憐憫!
適用於人的同樣也適用於靈魂:當靈魂遠離罪惡回歸天主,就進入了與造物主天主的合法關係!只要靈魂還在罪惡中,在黑暗的王國裏,就是與巴裏保持著不正當的關係,就是在犯姦淫!如果一旦皈依,靈魂呼喚天主,她的創造者與救贖者,那麼天主的恩寵就能進入靈魂,帶來經文所述的聘禮——內心的戰爭結束了,和平與安全進入靈魂!於是,天主用祂的正義裝飾靈魂,用愛與憐憫擁暖靈魂!永恆的盟約生效了,天主宣認祂的新娘!
天主用許多不同的方式表達對祂子民的愛,讓我們時時刻刻明白,天主之愛永不停歇,永遠等待我們的回應!一旦這一切發生,天主廣為傳播的愛將成為人們愛的慶典!天主救恩的旨意能夠實現,我們也真正能夠稱呼天主之名,愈加認識祂對我們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