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於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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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竇福音 5:17-37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過去了,一撇或一畫,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且必要全部完成。

“所以,誰若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也這樣教訓人,在天國裏,他將稱為最小的;但誰若遵守了誡命,也這樣教訓人,這人在天國裏,將稱為大的。

“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決不能進入天國。

“你們一向聽過對古人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

“所以,若你獻禮時,在祭壇前,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埋怨你的事,你就該把你的禮物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給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關在監獄裏。我實在告訴你:除非你還清最後一文錢,決不能從那裏出來。

“你們一向聽說過:‘不可姦淫!’我卻對你們說:凡注視婦女,有意貪戀她的,這人已在心裏姦淫了她。

“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把它挖出來,扔掉,因為你喪失一個肢體,比你全身投入地獄,為你更好;若你的右手使你跌倒,砍下它,扔掉,因為你喪失一個肢體,比你全身投入地獄,為你更好。

“你們又聽說過:‘誰若休妻,就該給她休書。’我卻給你們說:除了姘居外,凡休妻的,便是叫她受姦污;並且誰若娶被休的婦人,就是犯姦淫。

“你們又一向聽過對古人說:‘不可發虛誓!要向上主償還你的誓願!’我卻對你們說:你們總不可發誓:不可指天,因為天,是天主的寶座;不可指地,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不可指耶路撒冷,因為她是大王的城市;也不可指你的頭髮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白,或變黑。

“你們應這樣: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其他多餘的,便是出於邪惡。”

 

經文第一部分展示的偉大主題是對神聖誡命的忠誠。耶穌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誡命的靈性內涵。例如,耶穌告訴我們,不僅殺人要受裁判,損害兄弟的榮譽,冒犯或侮辱兄弟,在某種意義上同樣意味著對兄弟的殺戮,是天主眼中可恥的行為!天主主呼召我們為仇敵祈禱(參 瑪5:44),而我們卻還在侮辱自己的弟兄,這是對愛多麼大的傷害!

天主的溫柔之愛必須在我們內成為現實,我們還不完全懂得這愛,天主遂一遍遍向我們解釋,更藉著聖神將愛傾注在我們的心中(參 羅5:5)。

接下來,主耶穌談到天主希望我們如何彼此相待。只有已經和解的心,才能真正接受天主之愛,才不會封閉自己。到天主那裏去之前,應當先與自己的弟兄和好,把事情弄清楚,免得在天主與我們之間生起隔閡,即使是和對手,也必須與之講和!

對誡命更確切的理解在這段經文當中非常清晰。耶穌明確地表達:婚姻——正如教會所教導的——不可分割。這是在當下社會越來越鮮被理解與踐行的真理。婚姻的崇高尊嚴與男女結合的獨特性相關,這種結合包括身體、靈魂與精神,並由此產生命定的完整生命的統一,同時亦保證了子女們的安全。

接下來主耶穌明確地告訴我們發誓是不必要的,天主只想要我們坦誠地說“是”或“不是”。這種“是”或“不是”與天主想從我們這裏得到的誠實與明晰有關,理當貫穿我們整個生命。我們當然應該信守承諾,但卻勿需發誓。我們整個的生命都必須與我們的宣告一致,需要做決定時,不可猶疑。發現做錯就即刻糾正,總是好於永遠無法做出決定!

可見,天主對色列民的啟示在耶穌內承繼,或者,更確切地說,所有在祂來臨之前的啟示都匯入祂內,並在祂內得到滿全。成為祂的門徒使我們學會成為本來之所是,是祂的愛成就這一切。真理與愛訂立了牢不可破的盟約,我們被帶入這盟約,也就是說,耶穌基督天主子,真實的人,將我們帶入天主愛的奧秘。在祂內,我們找到了家,我們的尋求也變得不同。如果以前我們是在尋求天主,現在的使命即是在與天主的親密關係及與人的關係中,將我們所尋獲的愛付諸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