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竇福音 10:26-33
那時候,耶穌對宗徒說:“你們不要害怕他們,因為沒有遮掩的事,將來不被揭露的;也沒有隱藏的事,將來不被知道的。我在暗中給你們所說的,你們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報告出來;你們由耳語所聽到的,要在屋頂上,張揚出去。”
“你們不要害怕那殺害肉身,而不能殺害靈魂的;但更要害怕,能使靈魂和肉身,都陷於地獄的那位。”
“兩只麻雀,不是賣一個銅錢嗎?但沒有你們天父的許可,牠們中,連一只也不會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天父也都一一數過。所以,你們不要害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呢!”
“凡在人面前,承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承認他;但誰如果在人面前,否認我,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否認他。”
無所畏懼是“光之戰士”的特徵之一,作為基督徒在受召去戰鬥時,當是無畏的。無畏並不意味著魯莽與樂觀,或是相信一己之力,在人前儼然英雄。魯莽與樂觀出自膚淺的感官決定,意味著不能正確評估形勢,認識不到,或是忽視真正的危險。經文所說的“不要害怕”是指活於對天主完全的信靠,而認識到天主掌控一切,則成為基督徒行事的基礎。
今天的福音是耶穌在派遣門徒時所說,祂深知將會有怎樣的危險、拒絕、逼迫與苦難會臨到他們。
毀滅與反叛的力量通常懷有極大的惡意,妄圖散佈恐懼。儘管惡貫滿盈,長於欺騙,但它們並非全能,且已被納入天主的計畫,只是盲眼讓它們無法意識到這一點。
耶穌所說的無所畏懼源於意識到被天父所承載,受天父派遣去完成重要使命。必須宣講聖言,即使遭遇具體的拒絕與迫害,也必須堅持。受主派遣的門徒有天主特別的保護,無論果效如何,天主始終與我們同在。
因此,我們也被要求在人前承認基督,即使面對冷漠與敵意也絕不退縮!
天主期望我們無畏,也使我們能夠無畏。無畏並不意味著不應該對委託給我們的善行保持明智與謹慎,但,確實意味著不應該因著恐懼而否認信仰。這不僅適用於那些信仰受到公開迫害的國家,同樣也適用於所謂的自由民主國家,在這些國家,迫害的因素也在成倍增加。
承認耶穌同時意味著維護基督教的價值觀與信念,並要勇作見證——當世界的精神不再稱罪為罪,當抵消創造秩序的生命形式(即所謂同性婚姻)等同於婚姻,當墮胎被宣稱為人權,當荒謬的性別主義意識形態被引入……尤其,當教會允許自己被本質是敵基督精神的世界精神所感染。
對基督徒來說,無所畏懼地去宣認主耶穌,這個召叫永遠存在。主耶穌也必承認我們,不會否認我們!
以特殊的方式為主作見證的時刻已經到來。例如,當我們的教會存在視所有宗教平等,並以期與其它宗教建立和平的趨勢時,我們必須牢記主耶穌的話:“我把平安留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給你們的,不像世界所賜的一樣。你們心裏不要煩亂,也不要膽怯。”(若 14:27)
真正的平安來自因著基督與天主的和好。因此,當以言語行為傳播福音時最能得平安,這是天主的意願。當下,需要無畏,因為這世界的精神無所不在地活躍著,想要抹去、轉變、相對化甚至扭曲救主的見證。必須明智地反對這一點,必須宣告耶穌是世上唯一的救主,宣告對天主聖三的讚美。
聖父通過馬德雷·尤金妮亞所傳達的,是我非常尊重的/得到教會認可的資訊,其中對於其它宗教,天父這樣說:
“你也是這樣,除了你出生以來所受的教育以外,你不知道別的宗教,但那不是真正的宗教,你要睜開眼睛,認識到是天父創造了你,祂也要救贖你。我來到你們這裏,是要把真理與救贖帶給你們。”
作為主真正的門徒,我們受召無所畏懼地宣揚唯一能指著自己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14:6) 的那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