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性的相遇

孩子們,我們愛,不可只用言語,也不可只用口舌,而要用行動和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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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3:11-20

原來你們從起初所聽的訓令就是:我們應彼此相愛;不可像那屬於惡者和殺害自己兄弟的加音。加音究竟為什麼殺了他?因為他自己的行為是邪惡的,而他兄弟的行為是正義的。

弟兄們,如果世界惱恨你們,不必驚奇。我們知道,我們已出死入生了,因為我們愛弟兄們;那不愛的,就存在死亡內。凡惱恨自己弟兄的,便是殺人的;你們也知道:凡殺人的,便沒有永遠的生命存在他內。我們所以認識了愛,因為那一位為我們捨棄了自己的生命,我們也應當為弟兄們捨棄生命。誰若有今世的財物,看見自己的弟兄有急難,卻對他關閉自己憐憫的心腸,天主的愛怎能存在他內?

孩子們,我們愛,不可只用言語,也不可只用口舌,而要用行動和事實。在這一點上我們可以認出,我們是出於真理的,並且在他面前可以安心;縱然我們的心責備我們,我們還可以安心,因為天主比我們的心大,他原知道一切。

耶穌讓我們注意到,一貫的門徒行為可能會導致世界的惱恨!

這真是不可思議,如果我們完全按照主耶穌的方式去做,真的像主耶穌那樣,那麼世人其實能夠注意到:這裏有愛,有真理,有方向,有真誠、有溫柔、有良善……但,透過主耶穌我們卻能看到那些針對祂而來的敵意,而這種敵意也可能發生在跟隨祂的人身上。

當然,我們要分清,敵意的產生是因為我們在某種客觀上招致的,還是因為那是敵基督的實際表現——那將是對真理、對真愛的敵意!

今天的經文告訴我們什麼是真愛:“我們所以認識了愛,因為那一位為我們捨棄了自己的生命”,這是一種毫無保留,全然給予的愛!

但是,只有當我們的眼睛被打開,在祂的光照中認識到天主之所是時,我們才能正確認識到天主之愛的這一特質,否則,在很大程度上對此仍是無知的。

即使一個真正有愛的人,也會不幸地遭遇邪惡的流言蜚語,不能正確理解其用意,甚至誤判,這是一種黑暗與混亂的精神在作祟,把一切都扭曲成對立面!

通過福音書,我們知道耶穌行了很多善,甚至使死人復活,讓我們以默想拉匝祿的復活為例(若11:17-44)。法利賽人等,在拉匝祿從死裏復活後,不但沒有感激這偉大的奇跡,反而決定要殺害耶穌(參,若11:47-53),甚至還想殺拉匝祿,因為拉匝祿實際上成了耶穌權威的見證人(參,若12:10-11)。正是拉匝祿的復活給法利賽人帶來了很大的問題,讓他們面臨是否相信耶穌的抉擇!因著心硬,他們拒絕了祂,可怕的後果也隨之而來。

所以,世界的仇恨迫害耶穌的門徒是有原因的,因為遇到福音,就是遇到耶穌,就會面臨抉擇決:要不要接受福音?要不要將我們的生命與福音結合起來?留給猶豫的時間並不長。

如果接受福音,就會產生後果,因為我們要學會真正愛天主及我們的近人。我們能否學會以天主之光來看待近人,真正去肯定他們,如同天主所做的那樣?

為此,我們必須學會教育我們的心。也許當我們接受”愛近人的“挑戰時,會發現內心的抗拒,我們可能會在自己身上察覺到競爭、羡慕、嫉妒……! 祂要在我們內克服這一切,讓我們真正能像 “新人 “一樣去愛!

所以,這世界上存在著對天主的敵意,當門徒為主的緣故遭受逼迫和拒絕時,也能體會到這種敵意(參,默5:11-12)。

我們的任務仍然是,如今天經文告訴我們的那樣,要向著生命前行,有愛的地方才有真正的生命,愛就是肯定。就像我們被天主所愛,就像耶穌獻出生命帶領我們從黑暗進入光明一樣,我們也要說出那個“YES”——天主對我們和近人的愛的“YES”!

透過這“YES”,我們要學會肯定對方是我們的兄弟,看到他的需要,向他敞開心扉。在愛的路上,天主對我們的 “YES”,就變成了對兄弟具體的”YES”!

福音在這裏變得具體,因為天主對我們的愛是具體的! 我們所領受的愛的真理要在為弟兄的服務中為自己做見證,否則,愛無法生存。

愛是生命,愛是註定的一生,愛是奉獻自己而不是停留在自己內,愛是具體而不是抽象,正如天主為了愛我們而降生成人,將祂的愛具體地展現給了我們!

所以,我們愛,不可只用言語,也不可只用口舌,而要用行動和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