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與寬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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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7:1-6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引人跌倒的事是免不了的;但是,引人跌倒的人是有禍的。把一塊磨石套在他的頸上,投入海中,比讓他引誘這些小子中的一個跌倒,為他更好。你們要謹慎!如果你的兄弟犯了罪,你就得規勸他;他如果後悔了,你就得寬恕他。如果他一天七次得罪了你,而又七次轉向你說:我後悔了,你也得寬恕他。”
宗徒們向主說:“請增加我們的信德吧!”主說:“如果你們有像芥子那樣大的信德,即使你們對這棵桑樹說:你連根拔出,移植到海中去!它也會服從你們的。”

 今天談到了罪與醜聞的嚴重性,以及是否願意寬恕的問題。保持兩者間的平衡是必要的,天平一旦太過傾斜,事情就會失控。

當下存在一種趨勢,即將罪相對化,而不再覺察罪的嚴重墮落,過錯在道德層面的比重儼然越來越小,即使在教會內亦是如此。其實,每一種罪,無論多麼嚴重,只要罪人悔改並真誠努力去改變,都能夠得寬恕。但是,要做到這一點,必須首先清楚地認識罪的嚴重性。

今天的福音自然讓人聯想到教會內的性虐問題,這已經成為一個痛苦的話題。然而,我們不能將這段福音僅局限於這一領域……教義領域也存在濫用——當教義不根據福音真理與教權權威傳播時。例如,錯誤的教義可能會削弱候選司祭的信德因而成為陷阱,並且,因著司祭在宣講中的特殊地位,錯誤的教義也會削弱眾多信徒的信德。因此,道德領域的任何放鬆或懈怠都會打開罪的大門,阻礙皈依。

無論事情怎樣,有多嚴重,主總願意寬恕,我們也應該如此。當他人有意願改變生命,我們就必須一天寬恕他七次,這意味著,永遠!天主的偉大慷慨必須反映在我們的寬恕意願內。這對主來說非常重要,祂清楚地告訴我們,不寬免他人的人,自己也得不到父的寬免(參瑪6:15)。寬恕意味著放棄原告的立場,而採取天主的態度,隨時準備寬恕懺悔的罪人,放棄索取另他人的虧欠,或者說對自己的虧欠。

天主的愛正是因著寬恕而以特殊的方式呈現。有誰能說自己不需要寬恕呢?應該明確的是,寬恕所獲得的效力取決於犯罪的人彌補罪過的意願。如果教會對所有重罪只採取懲罰與贖罪的方式,而不開放皈依、寬恕與和解的途徑,則遠遠不夠。這就是教會與國家之間的區別所在!後者首先必須處理公平公正,而教會則是“母親和老師”。

今天經文的末尾,主將我們的注意力集中於信德。祂清楚地告訴我們:““如果你們有像芥子那樣大的信德,即使你們對這棵桑樹說:你連根拔出,移植到海中去!它也會服從你們的。”當然,主並不是用這個例子來考驗我們的信德,相反,祂要我們明白,因著信德,一切皆有可能。即使從人的角度看來不再有理由改變的末路窮途也能夠柳暗花明……確切地說,正是那些對信德的挑戰,讓人看到天主的全能,邀請我們堅守信德,離開人有限的經驗與觀念……像門徒們那樣,求主堅固我們的信德吧,甚至求主賜予更大的信德!這樣的祈求必將蒙主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