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之子

行为当如光明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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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弗所人书 4:32-5:8

 弟兄们:你们彼此相待,要良善,要仁慈,互相宽恕,如同天主在基督内宽恕了你们一样。所以你们应该效法天主,如同蒙宠爱的儿女一样;又应该在爱德中生活,就如基督爱了我们,且为我们把自己交出,献于天主作为馨香的供物和祭品。至于邪淫,一切不洁和贪婪之事,在你们中间连提也不要提:如此才合乎圣徒的身分。同样,猥亵、放荡和轻薄的笑话,都不相宜;反要说感恩的话,因为你们应该清楚知道:不论是犯邪淫的,行不洁的,或是贪婪的 ── 即崇拜偶像的 ── 在基督和天主的国内,都不得承受产业。不要让任何人以浮言欺骗你们,因为就是为了这些事,天主的忿怒才降在这些悖逆之子身上。所以你们不要作这些人的同伴。从前你们原是黑暗的,但现在你们在主内却是光明的,生活自然要像光明之子一样。

我们确实被要求 “效法天主”。耶稣甚至说,我们应该像天父一样成全(參,瑪5:48)。现在,这 “效法天主 “并不是以乐园里诱惑的方式来理解(參,創3:5),而是邀请我们以天主的精神来生活與行动。

在辨别神類的意义上,我们应该仔细留意到,魔鬼在樂園使用的词语,按正确的意义理解,是符合真理的,但魔鬼的意圖却有不同。施耐德主教曾說過:诱惑是 “没有天主卻像天主”,而正确的是 “因著天主而像天主”.

这段經文告诉我们,效法天主,就是我们要效法主的仁慈、寬恕與愛。这是由祂的聖神在我们內带来的,如果聽從聖神,让自己被聖神带领,这样,我们就真的能肖似主,思想與行为不再由人堕落的本性及其诱惑力决定,而是由聖神决定的。这就是在我们內發生的真正转变,是天主的形象在我们內的展现。每个人都应该认识到,这是一条唯有在永恒中才能完成的更长路。即使我们从天主那里领受了所有的恩寵,这些恩寵也必须先被我们内化,才能在我们內产生持久的果效,我们才能活成 “光明之子”——多么美丽的名词——因著天主而成为光明。

保祿在向我们描述这种荣耀的时候,实事求是地提请我们注意那些對我们作为 “光明之子 “的使命造成危险的威脅。

首先他提到犯邪淫的,行不洁的,或是贪婪。可以看到,这些话深入到今天,也并没有过时,同樣适合我们这个 “现代的、开明的世界”,同樣有犯罪與畸變的可能。

值得庆幸的是,萬民的宗徒保祿指出,跟那類情況相關的話,連說出來都“不相宜”如果保祿经历當下的媒体世界,想想他会如何反应?

我再补充一句圣保禄不会反对的話:不仅说这類事情不相宜,且应该在天主聖神內处理好相应的思想與感情。越早这样做,淫乱的瘟疫就越不再能蔓延。通过不断祈求天主助佑,祈願内心的汙潭得到净化,使黑暗势力的影响让位。我极力推荐请求圣母與圣女贞德代禱,她們的纯洁善良很快就会支持我们为纯洁而斗争。

千万不要——根据宗徒的说法——认为犯姦淫等等并不是那么糟糕。那是一种欺骗。如果我们向坏倾向投降而不是战斗,就会把 “天主的忿怒 “引到自己身上。这意味着不再活於天主恩寵,魔鬼几乎可以自由地困扰我们,讓我们黑暗,增加我们的依赖,使我们不再能正确地看见天主的光明。

引人注目的是,保祿绝不是在为包容主义说好话。他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因此,与他们没有任何共同点”,这句话说得很清楚。所以我们不能与那些不愿意顺服天主,反而用生命侍奉黑暗国度的人生活在真正的共同体中。我们可以为他们祷告和牺牲,可以随时给他们帮助,帮助他们从迷茫中找到出路。但是,如果以为我们可以把他们都纳入一个伟大的团体,因为我们都是兄弟姐妹,那就是虚幻的。他们會用自己的生命來排斥! 在参与 “光明之子 “的团体之前,必须有虔誠的皈依。我相信圣保祿應該會這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