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異邦的光明,你百姓以色列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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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2:22-40

 按梅瑟的法律,一滿了他們取潔的日期,耶穌的父母——若瑟和瑪利亞,便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獻給上主,就如上主法律所吩咐的:“凡開胎首生的男性,應祝聖於上主。”並該照上主法律所吩咐的,獻上祭品:一對斑鳩或兩只雛鴿。

那時,在耶路撒冷有一個人,名叫西默盎。這人正義虔誠,期待著以色列的安慰,而且聖神也在他身上。他曾蒙聖神啟示:自己在未看見上主的受傅者以前,決見不到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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