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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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1:29-32

群众集合拢来的时候,耶稣开始说:“这一世代是一邪恶的世代:它要求征兆,除了约纳的征兆外,必不给它任何其他征兆。因为,有如约纳为尼尼微人是个征兆,将来人子为这一世代也是这样。南方的女王在审判时,将同这一代人起来,定他们的罪,因为她从地极而来,为听撒罗满的智慧;看,这里有一位比撒罗满更大的!尼尼微人在审判时,将同这一代人起来,定他们的罪,因为尼尼微人因了约纳的宣讲而悔改了;看,这里有一位比约纳更大的!”

如果我们的请求從屬天主救赎计划的一部分,天主會很乐意答应我们的请求–但是,当这些请求出于邪恶,那麼天主并不准备简单地行奇跡奇事。我们知道,主耶穌在沙漠三次拒絕魔鬼的試探,拒絕行奇跡,因為魔鬼的動機是邪惡的。

向天主發出的正確懇請即使最強烈最迫切,也是不帶任何奇妙想像力的。天主在爱與真理內行事,帶到天主前的一切都需要經過爱與真理的觸碰。

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天主的审判。我们熟悉那些告诫我们踐行慈悲的经文,為最小兄弟所作的就是為耶稣做的(參,瑪25:40)。於是,主耶穌為我們指引了一條能夠在審判中站立的清晰之路。

在今天的经文中,我们又认识到了另一個与其它有关审判的说法相对应,并在不同经文中反复提请我们注意的層面。

那就是信仰的责任。“给谁的多,向谁要的也多”(路12:48)。耶稣的降临,以及随之而来的天主恩寵,比以前发生的任何事情都重要得多。在以前所有的先知身上,都有天主的同在;他们是天主的声音,人们无论听不听從先知,都要承擔责任。

然而,在聖子身上,聖言,天主自己,成了血肉居住在我們中間(參,若1:14)。

因此,這更大的恩寵,成为现在的耀世之光。

这是审判的一个方面,那些領受恩寵较少的人為那些領受較多的人作见证。

思考一下,比如说,天主教会的信仰财富多么丰富,相比之下,许多新教教徒对天主的認知是多么的少!但在看到新教教徒或其他宗教信徒的伟大信仰和热情时,我们常常感到羞愧!更好地去理解這一點吧,從某种意义上,审判已经在发生–尽管是秘密进行的–它可以成为激励我们充分活出自己信仰的动力!

恳求天主更深刻地發掘托付给我们的善,并为信仰作真实的见证,那麼,這就是在向天主正確地请愿,天主很难不关心这些懇請的实现。

毕竟,我们的生命很短暫,圣保禄勸誡我们要好好利用! 圣经的例子唤醒我们,认真对待对以色列民的劝告,好好反省自己的责任!

劝诫总是具有提醒人注意情况严重性的特点,以便激活一切力量,作出正确的决定。这不能与对天主的敬畏混为一谈,而是由内而外发出警告的声音,不要错过恩寵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