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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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人書 6:12-18

弟兄們:不要讓罪惡在你們必死的身體上為王,致令你們順從它的情欲,也不要把你們的肢體交與罪惡,作不義的武器;但該將你們自己獻於天主,有如從死者中復活的人,將你們的肢體獻於天主,當作正義的武器:罪惡不應再統治你們,因為你們已不在法律權下,而是在恩寵權下。
那麼,我們因為不在法律權下,而在恩寵權下,就可以犯罪嗎?絕對不可!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將自己獻給誰當奴隸,而服從他,就成了你們所服從者的奴隸;或作罪惡的奴隸,以致死亡;或作順命的奴隸,以得正義嗎?感謝天主,雖然你們曾作過罪惡的奴隸,現今你們卻從心裏聽從那傳給你們的教理規範,脫離了罪惡,獲得了自由,作了正義的奴隸。

天主的兒女都蒙召得自由(參羅馬書8:21)。正確理解“自由”非常重要,比如,自己決定把房子刷成什麼顏色,或者其他類似的自由,是指次要的自由。

然而,真正的自由是指人選擇正確事物的能力。對基督徒而言,做正確的事即遵行天父的旨意。

聖保祿在今天的讀經中指出阻礙我們遵行天主旨意的主要障礙:罪。正如我們所知,罪是對天主的叛逆,對天主旨意的違背,而天主的旨意在我們必死的身體上為王,因而以聖神的能力抵抗罪才如此重要。必須以極大的決心與堅定去行動,因為我們永遠無法將罪帶來的破壞最小化。我們很清楚地意識到了自我犯罪的傾向,因而不但要遠離罪,亦要抵擋內心的邪念。

這是一項長時間的艱巨任務,罪及其災難性的後果,已腐蝕了我們的心。可以說。我們需要更多的毅力,需要一次次回到天主的寬恕之源,以抑制自我的邪惡傾向,並以天主的恩寵戰勝它們。靈修導師告訴我們,這場需要認真對待的戰鬥將持續到我們生命的盡頭。

舉個例子:發現嫉妒之心。我們可能會注意到,感覺別人享有自己沒有得到的特權時,嫉妒感就會產生。這種嫉妒可以涉及物質及精神層面。

首先,要懟內心的嫉妒說“不”。這種拒絕來自認識到嫉妒的邪惡:不符合天主的旨意,破壞我們的存在,是魔鬼的特性: “因魔鬼的嫉妒,死亡才進入了世界”(智慧書2:24)

越來越多地認識嫉妒的本質,才能更清楚地看到嫉妒的醜陋,留意到嫉妒如何阻礙我們與近人自由相處:不再用天主的眼睛看待近人,不再歡悅地欣賞近人作為天主恩賜的品質,反而去嫉妒他,去發現他一無是處。這樣,我們就將自己束縛了起來,而心則變得黑暗!

必須不斷將這種黑暗與迷戀帶到天主面前,求聖神將光與愛注入我們的黑暗。我們還必須努力為他人的品質感謝天主,即使是違背自己的感受。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嫉妒是一種消極地控制我們情感的精神力量,它會阻止我們這麼做,甚至想說服我們,讓我們以為這樣的行為頗為虛偽的。

我們必須堅持聖保祿的話:罪惡不應再統治你們,無論是肉體還是精神的誘惑。

“統治”則意味著我們必須改變治權並為此進行漫長而艱苦的鬥爭。心靈與感官傾向必須在恩寵的支配下與自我意志合作,這樣,次序的改變就能夠發生,我們就能夠為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