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誡命,也這樣教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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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窦福音 5:17-19

 那时候,耶稣向他的门徒说:“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废除法律或先知;我来不是为废除,而是为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即使天地过去了,一撇或一画也决不会从法律上过去,必待一切完成。所以,谁若废除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也这样教训人,在天国里,他将称为最小的;但谁若实行,也这样教训人,这人在天国里将称为大的。”

天主不能自相矛盾,任何自認能夠改变天主律法的人都是在犯严重的错误並極具危險。天主的诫命是賜給人类,提醒我们天主的存在的偉大恩賜。作為接受者,我们不能任意按自己的意愿行事,错误的方式会带来不幸。當下的时代,偏离天主及祂的诫命,肆意妄為地去生活,是一个很大的诱惑。然而,真爱就这样被熄灭了。耶稣指出,爱祂就要遵守祂的诫命(参若14:21)。

圣保祿说律法是 “我们的启蒙师”,直到基督到来(参迦3:24)。聖保祿在宣讲中不厌其烦地一再指出,随着新约的到來,開始了比以前更重要、更偉大的新阶段。因著天主子的降生、受難與復活,一种超越旧约荣耀的恩寵居住在世界內。救世主降生,擔待起律法的枷锁,以最完美的方式成全了律法,將自己的生命獻為一切罪孽的赎罪祭,为我们赦了罪。因此,由耶稣的复活及圣神降临所带来的新现实进入了世界,甚至更加深刻。

因著耶稣降臨的恩寵,我们不仅應該遵守誡命,还被要求在最深刻的意义上理解誡命。例如,耶稣明确指出,不僅具体地犯奸淫是违反天主诫命, “凡注视妇女,有意贪恋她的,他已在心里奸淫了她(玛 5:28)”。我们看到,誡命被分解得更细。

那么,天主子降世,以仁慈之爱迎接我们,决不意味着天主誡命不再重要,更不意味着已然过时。相反,我们應該愈發发现其中的智慧,以赞美天主。例如,天主聖言及教会教导告诉我们,同性恋是一种严重的罪,有这种倾向的人受召皈依天主,活於貞潔,就绝不是 “无情 “或 “不慈悲”,即使當下的世界不這麼認為,甚至教会本身也有一些試圖在這方面適應世俗心態的潮流。然而,坚持真理是真爱的一部分。真爱想要帮助人依照天主旨意去找到自己的路,唯有履行祂的命令时,才会有真正的幸福。

这段福音告诫我们要为真理作见证。正是在新约的光照下,我们得以更好地向人們传达,天主的律法不只是需要遵守、否則會產生負面後果的规则,更是美丽與智慧!我们必须宣扬天主的诫命。

主耶穌告诉我们什麼是最重要的誡命,就是美妙的例子。

他们中有一个法学士试探他,发问说:“师傅,法律中那条诫命是最大的?”耶稣对他说:‘你应全心,全灵,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玛 22:35)

这是第一条诫命。

“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领你出了埃及地、奴隶之所。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 20:2-3)“你要朝拜上主,你的天主,惟独事奉他。”(玛 4:10)

耶稣在這裏宣布的本應最自然的事,然而我们卻已经失去了。主耶穌提醒我们誡命之外人無法找到真正的幸福。踐行耶稣聖言,是我们存在的意义;对天主的赞美永远都不够!的确,因著爱天主,我们找到了自己最深的身份與永恒的家园,天主將自己的孩子吸引到身边,用自己充满他。

逐條默想誡命,我们会发现其中的智慧,因为這些都蒙賜於智慧本身。

因此,我们能夠很好地理解主耶穌教导我們遵行及愛誡命的命令。这些戒律就像从天主口中说出的每一句话,是真正的生命。宣扬誡命,將誡命教訓給人則意味着传递真正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