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罗马人书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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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14:5-6

一人以为这一天比那一天更尊贵,另一人却认为所有日子都一样;每人都该在心中坚信自己的看法。那遵守日子的,是为主而遵守;那进食的,是为主而进食,因为他向上主感恩;那禁食的,是为主而禁食,也向上主感恩。

圣保禄在对罗马基督徒团体的后续教导中,旨在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关键在于区分所涉之事是真理本身,还是单纯的不同见解:真理必须坚定捍卫,而次要事务上的不同观点可被包容,不应引发争执。显然,当时基督徒团体中存在「是否可食用肉类」的争议,很可能是犹太基督徒尤其关注此事,因为肉类可能曾用于祭祀偶像。 Read More

致罗马人书 之法律的真确满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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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13:1-7

众人都该服从上级有权柄的人,因为没有权柄不是从天主来的,所有存在的权柄都是由天主规定的。所以,谁反抗权柄,就是反抗天主的规定;反抗的人,必自招惩罚。原来执政者为行善的人,不是可怕的,而是为作恶的人。你愿意不害怕有权柄的人吗?你行善,就会得到他的称赞,因为他是天主的仆役,为利益你而存在。但若你作恶,就该害怕,因为他持有利剑并非无故;他是天主的仆役,是为惩罚作恶的人而执行天怒的。所以,人不仅为避免天怒,也为良心的缘故,应当服从。为此,你们也该纳粮,因为掌权者是天主的仆役,专门负责此事。凡应尽的义务,都该尽:该给谁纳粮,就给他纳粮;该给谁捐税,就给他捐税;该敬畏谁,就敬畏谁;该尊敬谁,就尊敬谁。

今天,我们听到保禄教导罗马教会如何与国家权柄相处。他强调国家是由天主设立的,因此有权要求服从。行善的人不必畏惧国家,因为国家持剑是为向作恶者伸张正义。作为基督徒,我们遵守这些教导,但需铭记:当国家权柄要求违背良心的事时,服从是有限度的——此时他们的行为属专断,且违背法律。

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在《和平于世》通谕中总结这一教导:

「因此,政府权柄是道德秩序的要求,源自天主。因此,违背道德秩序(即违背天主意志)而制定的法律与政令,在良心上不具约束力,因为『服从天主,胜于服从人』(宗5:29)。事实上,这类法律的颁布,正是在瓦解权柄的本质。」(第51条)

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我们正面临日益反基督的立法——为了上主,我们不能遵守这类法律。例如,英国近期通过的法律,使未出生的婴儿失去国家保护,还有世上许多违背天主的法律,都是明证。

让我们继续阅读圣保禄的《致罗马人书》:

「你们除了彼此相爱外,不该再欠人什么,因为爱近人者,就满全了法律。诫命说:『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以及其他任何诫命,都总括在这句话里:『你当爱近人如你自己。』爱不加害于人,所以爱就是法律的满全。」(罗13:8-10)

圣保禄将我们带到基督信仰的核心。我们至爱的天父的一切作为,都源于祂那无限爱世人的心——祂的行动没有其他动机,因为祂毫无瑕疵。祂因爱创造万物,更以承受苦难与死亡救赎受造物,将爱推向终极——这一切皆出于同一爱。

教会凭借所托付的使命,如此教导我们:满全法律,就是将天主赐予我们的爱传递给他人。这是上主对我们的期望,因为祂爱的见证必须传到地极。当人们将自己交托于天主,接受基督救赎的恩宠时,世界便会改变。毕竟,这世界可悲的缺乏和平,正源于对神圣诫命的忽视——如此一来,天主的爱便无法渗入人心,转化人心,使人能爱天主及近人。

最后,圣保禄劝勉基督徒团体摆脱一切昏睡,并清楚指明基督门徒当守的要点:

「如今正是你们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因为我们的救恩,现在比我们当初信的时候更近了。黑夜已深,白日将临,让我们脱去黑暗的作为,戴上光明的武器,行为要端正,好像在白昼一样,不可狂宴醉酒,不可淫乱放荡,不可争吵嫉妒;但该穿上主耶稣基督,不应为肉体打算,去满足私欲。」(罗13:11-14)

清白透明的生活,对我们所领受的恩宠的彰显至关重要。黑暗的行为不应再支配我们,因此必须约束情欲,避免以混乱的生活滋养它们。这需要警醒,并「穿上主耶稣基督」——即效法祂的存在与行动方式,成为祂爱的见证。

今日福音默想:https://en.elijamission.net/follow-the-call-2/

 

致罗马人书之“团体劝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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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12,1-8

弟兄们,我以天主的仁慈恳求你们,将你们的身体献为生活的、圣洁的、中悦天主的祭品:这是你们合理的敬礼。不要与此世同化,却要以更新的心思变化自己,为使你们能辨别什么是天主的旨意,什么是善事,什么是悦乐天主的事,什么是成全的事。因着赐与我的恩宠,我告诉你们各人:不要自视过高,要照天主所分配的信德尺度,有健全的思想。原来就如一个身体有许多肢体,各肢体都有不同的功能;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内也只是一个身体,彼此之间都是肢体,且各有不同的功能。我们各人领受了不同的恩宠,就该按所领的恩宠,各尽其职:如果是作先知预言,就该与信德相称;如果是服务,就该在服务上;如果是教导,就该在教导上;如果是劝勉,就该在劝勉上;施舍的,就该慷慨;监督的,就该殷勤;行怜悯的,就该和颜悦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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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罗马人书之「天主计划中的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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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10:15-21

「传报喜讯者的脚步是多么美丽啊!」但他们并非都服从了福音,因为依撒意亚说:「主啊,有谁相信了我们的报道呢?」所以,信德是出于听道,听道是借着基督的宣讲而来。但我问:他们没有听见吗?的确听见了,因为「他们的声音传遍了整个大地,他们的言语达于地极。」我再问:以色列难道不明白吗?首先梅瑟说:「我要使你们因那不是民族的民族而嫉妒,我要用愚昧的民族激怒你们。」然后依撒意亚胆敢说:「那没有寻找我的,竟找到了我;那没有询问我的,竟显露给他们。」关于以色列,他却说:「我终日向悖逆反抗的百姓伸出我的手。」 Read More

致罗马人书之「保禄为以色列子民的热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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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9:1-5

我在基督内说真理,没有撒谎,我的良心在圣神内也为我作证:我心中常有极大的痛苦和不断的焦虑。因为我宁愿为了我的弟兄,我的血统亲属,自己被诅咒,与基督隔绝。他们是以色列子民,名分、光荣、盟约、法律的颁布、敬礼和恩许都属于他们;列祖属于他们,按血统说,基督也从他们中诞生,祂是万有的天主,永受赞美!阿们。 Read More

致罗马人书之「圣神与我们的心神一同作证,我们是天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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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8:14-17

因为凡受天主圣神引导的人,都是天主的子女。你们没有领受使人作奴隶的精神,以致再陷於恐惧;而是领受了作义子的精神,因此我们呼号:「阿爸!父啊!」是圣神亲自与我们的心神一同作证,我们是天主的子女;既是子女,便是承继者,是天主的承继者,是基督的同承继者,只要我们与基督一同受苦,为能与祂一同受光荣。

圣保禄提醒罗马的基督徒,因信德而在他们内运行的伟大恩宠:他们是天主的子女,而作证此事的正是圣神——祂已成为他们的向导。圣神使他们确信自己的神性亲子关系,让他们认出自己拥有一位至爱的父亲。

尽管我们确知这真理,却不常以「我们是天父所爱的子女」的意识生活。一种虚假的恐惧(不可与「敬畏天主」的恩赐混淆)常模糊我们与天父的关系,魔鬼更借此扰乱甚至摧毁我们对天主的信赖。这更是对天主的不公,因它阻碍我们认出祂向我们显示的爱,甚至扭曲祂的真实形象直至无法辨认。 Read More

致罗马人书之不可逃避的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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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致罗马人书》第6章开头,圣保禄解释说,通过洗礼,我们分享基督的死亡与复活,从那一刻起,必须活出新生。这新生需要我们努力脱离旧有的、罪恶而虚妄的生活。宗徒如此写道:

“所以你们也要看自己是死于罪恶,在基督耶稣内活于天主的人。所以,不要让罪恶在你们有死的肉身内作王,使你们顺从不洁的情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交于罪恶,当作行不义的武器,却要将自己交于天主,就如从死者中复活的人,将你们的肢体交于天主,当作行正义的武器。因为罪恶不应统治你们,因为你们已不在法律权下,而在恩宠权下。”(罗马书6:11-14)

与私欲偏情的争战不可逃避,我们必须应战。这争战会伴随我们一生,即便在天主帮助下,我们能日益约束欲望,也不可松懈。绝不能放弃这场争战,因为若情欲掌控我们,就会失去自由。这场争战需以审慎、决心与恒心展开。 Read More

致罗马人书之众信者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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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4:13-17

祂向亚巴郎及其后裔所应许的——他们要承受世界——并非借着法律,而是借着信德的正义。如果继承者是法律的遵行者,信德就空虚了,应许也失效了。因为法律激起义怒,而没有法律的地方,就没有过犯。因此,一切赖于信德,为使应许本于恩宠,并确保赐给一切后裔——不仅是法律的遵行者,也包括那些分享亚巴郎信德的人,因为他是我们众人的父亲。正如经上记载:“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亲”——是在他所信的天主面前,这天主使死者复活,叫不存在的事物成为存在。

在《致罗马人书》第4章中,外邦人的宗徒回顾了信德之父亚巴郎的形象。他的目的是强调亚巴郎并非因行为,而是因对上主的信靠获得天主的应许,这信德被算为他的正义。因此,圣保禄强调,成义是天主的恩宠,祂愿意赐给亚巴郎及所有“从亚巴郎信德而来”的人。 Read More

致罗马人书之众信者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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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4:13-17

祂向亚巴郎及其后裔所应许的——他们要承受世界——并非借着法律,而是借着信德的正义。如果继承者是法律的遵行者,信德就空虚了,应许也失效了。因为法律激起义怒,而没有法律的地方,就没有过犯。因此,一切赖于信德,为使应许本于恩宠,并确保赐给一切后裔——不仅是法律的遵行者,也包括那些分享亚巴郎信德的人,因为他是我们众人的父亲。正如经上记载:“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亲”——是在他所信的天主面前,这天主使死者复活,叫不存在的事物成为存在。

在《致罗马人书》第4章中,外邦人的宗徒回顾了信德之父亚巴郎的形象。他的目的是强调亚巴郎并非因行为,而是因对上主的信靠获得天主的应许,这信德被算为他的正义。因此,圣保禄强调,成义是天主的恩宠,祂愿意赐给亚巴郎及所有“从亚巴郎信德而来”的人。 Read More

致罗马人书之救赎的恩赐

伯后3:15b-16

“我们所亲爱的弟兄保禄,也按所赐给他的智慧,给你们写了信, 正如他在所有书信中论及这些事时所做的。其中有些事较难理解,无知和不稳定的人曲解它们,如同曲解其他经书一样,导致自己的毁灭。”

我以圣伯多禄的这些话开启今日的默想,因为事实上,《致罗马人书》接下来的章节并不容易理解。因此,我冒昧地对其进行总结,并尝试以易懂的方式传达核心内容。为此,我也会引用《阿利奥利-阿恩特Allioli – Arndt天主教圣经》的注释(Allioli – Arndt Catholic Bible是指由约瑟夫·弗朗茨·冯·阿利奥利(Joseph Franz von Allioli)翻译,后经奥古斯丁·阿恩特(Augustin Arndt)修订的天主教圣经德译本。阿利奥利的翻译以拉丁文通俗译本为基础,同时参考了希伯来语和希腊语原文,于1830年至1835年间分6卷出版,是首部获得天主教教会认可的德语圣经。1899年,阿恩特对其进行了修订。在19世纪后半叶至20世纪中叶,该译本是德语地区最流行的天主教圣经译本)。此外,建议大家通读以下章节以获得更全面的理解,必要时也可参考其他注释。在第三章中,圣保禄首先阐述犹太宗教的特权,但值得注意的是,若不遵守梅瑟法律,这些特权便无法生效。若此情况发生,他们便不享有任何特权,因为“所有人,无论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在罪恶的权下”(罗3:9)。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