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弗所人書 2:19-22
弟兄們:你們已不再是外方人或旅客,而是聖徒的同胞,是天主的家人;已被建築在宗徒和先知的基礎上,而基督耶穌自己卻是這建築物的角石,靠著他,整個建築物結構緊湊,逐漸擴大,在主內成為一座聖殿;並且靠著他,你們也一同被建築,因著聖神,成為天主的住所。
今天是兩位宗徒的慶日,值得我們對教會進行一番默想。 Read More
致羅馬人書 7:18-25
弟兄們:我知道,善不在我內,即不在我的肉性內,因為我有心行善,但實際上卻不能行善。因此,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行;而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卻去作。但我所不願意的,我若去作,那麼已不是我作那事,而是在我內的罪惡。
所以,我發現這條規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總有邪惡依附著我。因為照我的內心,我是喜悅天主的法律;可是,我發覺在我的肢體內,另有一條法律,與我理智所贊同的法律交戰,並把我擄去,叫我隸屬於那在我肢體內的罪惡的法律。
我這個人真不幸呀!誰能救我脫離這該死的肉身呢?感謝天主,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聖保祿宗徒描述了與自我肉性的爭戰——也就是說——與邪惡傾向的爭戰!靈修導師指出,在跟隨基督的道路上,我們要對付三個敵人:與魔鬼、與世俗誘惑、與意味著對抗混亂的感官欲望的肉性鬥爭。
也許有人會說最後一種對抗最為艱難,因為人需要一直面對這種掙扎!保祿宗徒講得很清楚:我們的理性不足以抵擋罪的誘惑!這是原罪導致的結果,原罪與本罪混合起效! Read More
羅馬人書 6:12-18
弟兄們:不要讓罪惡在你們必死的身體上為王,致令你們順從它的情欲,也不要把你們的肢體交與罪惡,作不義的武器;但該將你們自己獻於天主,有如從死者中復活的人,將你們的肢體獻於天主,當作正義的武器:罪惡不應再統治你們,因為你們已不在法律權下,而是在恩寵權下。
那麼,我們因為不在法律權下,而在恩寵權下,就可以犯罪嗎?絕對不可!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將自己獻給誰當奴隸,而服從他,就成了你們所服從者的奴隸;或作罪惡的奴隸,以致死亡;或作順命的奴隸,以得正義嗎?感謝天主,雖然你們曾作過罪惡的奴隸,現今你們卻從心裏聽從那傳給你們的教理規範,脫離了罪惡,獲得了自由,作了正義的奴隸。
路加福音 12:35-38
那時候,耶穌對他的門徒說:“你們要把腰束起,把燈點著,如同等候自己的主人由婚筵回來,為的是主人來到,一敲門,立刻就給他開門。主人來到時,遇見醒寤著的那些僕人,是有福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束上腰,請他們坐席,親自前來伺候他們。他二更來也罷,三更來也罷,若遇見這樣,那些僕人才是有福的!”
今天的經文清楚明白地告訴我們作為基督徒該怎樣生活,在日常生活中踐行此段經文是非常重要的。經文重點在提醒我們警醒於愛,而不是懼怕忘記某些重要的、有價值的東西。我們所等候天主,不是我們懼怕的天主,而是我們渴慕的天主,天主的臨在是我們能遇見的最美好的事情。
這不僅是孩子對天父的愛,亦是與天主最親密的愛之交融,這愛能喚醒我們內在的一切,因此,當做好準備,無論祂何時到來。
怎樣才能做到警醒於愛?我們來試著理解耶穌的話:
束上腰! Read More
路加福音 12:13-21
那时候,人群中有人对耶稣说:“老师,请吩咐我的兄弟和我分家吧!”耶稣对他说:“你这个人哪!是谁立了我做你们的法官,为你们分家呢?”于是他对群众说:“你们要谨慎,远避一切的贪婪,因为一个人的生命并不在于他有丰富的资产。”
耶稣给他们设了一个比喻说:“有一个富翁,拥有出产丰富的良田。他心里想道:‘我没有地方收藏我的出产,怎么办呢?’他又想:‘我要这样做:我要拆毁我的仓房,改建更大的,这样在那里就能够收藏我的一切谷类和财物。然后,我可以对我的灵魂说:灵魂哪!你储藏了大量的财物,足够多年享用的了,你休息吧!吃喝享乐吧!’天主却对他说:‘糊涂人哪!今天晚上就要索回你的灵魂,你所准备的一切,将要留给谁呢?’那些只为自已积蓄财产,而不想在天主面前致富的人,也是这样。” Read More
罗马人书 3:21-30
弟兄们:天主的正义,在法律之外已显示出来;法律和先知也为此作证:就是天主的正义,因对耶稣基督的信德,毫无区别地,赐给了凡信仰的人,因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荣,所以众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给的恩宠,在耶稣基督内蒙救赎,成为义人。这耶稣即是天主公开立定,使他以自己的血,为信仰他的人作赎罪祭的;如此,天主显示了自己的正义,因为以前他因宽容放过了人的罪,为的是在今时显示自己的正义,叫人知道他是正义的,是使信仰耶稣的人成义的天主。既是这样,那里还有可自夸之处?绝对没有!因了什么制度而没有自夸之处呢?是因法律上的功行吗?不是的!是因信德的制度,因为我们认为人的成义,是藉信德,而不在于遵行法律。难道天主只是犹太人的天主吗?不也是外邦人的天主吗?是的,也是外邦人的天主!因为天主只有一个。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