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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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徒大事录 4:13-21

 那时,犹太人的首领、长老和经师,看到伯多禄和若望的胆量,并晓得他们是没有读过书的平常人,就十分惊讶;他们既认出他们是同耶稣在一起的,又看见那治好了的人,同他们一起站着,都无言可对。遂命他们暂且离开公议会,彼此商议说:“对这些人我们可以作什么呢?因为他们确实显了一个明显的奇迹,凡耶路撒冷的居民都知道了,我们也不能否认。但是,为叫这事不再在民间传播,我们当恐吓他们,叫他们不可再因这名字向任何人发言。”遂叫了他们来,严令他们绝对不可再因耶稣的名发言施教。伯多禄和若望却回答:“听从你们而不听从天主,在天主前是否合理,你们评断吧!因为我们不得不说我们所见所闻的事。”议员们为了百姓的原故,找不到藉口来处罚他们,就把他们恐吓一番,予以释放了,因为众人都为所发生的事光荣天主。

 天主常常喜欢把伟大的任务托付给简单的人。这两位使徒就是如此,他们现在受聖神启迪,加强了宣讲圣言的能力。事实上,传授信仰的要领或为基督作见证,并不需要太多学问。有时,學問太多反而无法简单地表达本质,成为使他人理解的障碍。

以色列民的领袖和长老们對停止傳播信仰越来越感无奈。治愈的事实很清楚,是众所周知的,不仅如此:人們为天主的慈悲而感谢赞美天主! 从他们的角度來看,还应该如何干预,以避免进一步的伤害呢?

他们采用了 “最后的可能性”,想禁止宗徒们再以耶穌的名義对任何人發言,否则将受到惩罚。

现在,宗徒们的回应,讓我们了解到他们那完全属于天主的偉大心靈:我們不得不說我們所見所聞的事.”

他们为什么不保持沉默,從而避开危险的局面呢?

这使人想起保祿宗徒的另一句话:“我若传福音,原没有什么可夸耀的,因为这是我不得已的事;我若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格前 9:16)

 宗徒们被天主聖神充满,以至于不能也不愿采取违背聖神的行动。真理與爱使人内心委身於感动他们的言语和行动。天主把使命托付给使徒,他们立於使命,是聖神催促他们完成这使命。如果聖神遇见一颗開放的心靈,并继续净化它,那么这人就根本不能把自己封闭在行动之外,否则他就会违背内心的真理,因为托付给他的信息也成了他自己的信息。这就是为什么使徒们说不可能不传基督的见证的原因。这也是保祿宗徒无法逃脱宣讲的内在强迫的原因。他甚至说:我若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他知道,他致力于真理,违背真理的行为是有后果的!

这信息对今天的我們也非常重要。那些真正认识天主,并向聖神敞开心门的人,知道自己有义务按照所得到的指示的方式为信仰作见证。这甚至是天主聖神是否在工作的一个标志。

在今天的读经中,还有一句非常重要的话:他們(以色列的領袖)遂叫了他們來,嚴令他們絕對不可再因耶穌的名發言施教。伯多祿和若望卻回答:“聽從你們而不聽從天主,在天主前是否合理,你們評斷吧!因為我們不得不說我們所見所聞的事。”

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表述。”人必须服从天主而不是服從人”,这句话意义重大。所有的国家权威,包括所有的宗教权威都有限度,都从属于天主的权威,即使他們的权威是由天主设立的。所有人类权威的危险性在于它有可能出错,也有可能被滥用。因此,人没有绝对的权威,尽管历史上有些人妄行僭越。

人首先委身于天主,在天主那里,可以从属于各种合法的权威。但是,如果这些人提出要求,违反了与天主的关系,与天主的诫命发生冲突,那就是在滥用权威,而我們不可以順從於對權威的濫用!

这个忠告在當今世界也变得非常必要。越来越多的反信仰精神在一些政府和法律中起作用,与基督徒的信念背道而驰,这并不稀奇。即使我們很难阻止这样的立法,但还是可以不遵守這種违反天主诫命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