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瑟亞 2:16-18;21-22
為此,看,我要誘導她,領她到曠野和她談心。從此我仍要將她的葡萄園賜給她,仍將阿苛爾山谷作為她的希望之門:她要上到那裏,就如她幼年時,就如她從埃及地上來的那一天一樣。到那一天──上主的斷語──她要稱呼我為“依士”(我的丈夫),不再稱呼我為“巴裏”(我主)。我要永遠聘娶你,以正義、公平、慈愛、憐憫聘娶你;以忠實聘娶你,使你認識我是上主。
不久之前,我們聽到亞毛斯先知表達了天主對子民的愛,在天主的應許中,我們清楚地瞭解到天主對祂子民的意圖。今天的經文讓我們看到這愛更新婚姻之愛的另一個層面:天主尋求祂的子民,就像青年追求心愛的新娘!天主對子民溫柔的愛在舊約中已有經驗,並隨著耶穌的降臨愈加明顯。
用人的語言來說,這仍然是真:天主並沒有放棄呼召祂的子民!子民所有由不忠而引起的挫折都不會領天主放棄我們!這是給予我們的希望,這希望總圍繞我們,總是準備好與我們交流!
在當下,為保持應許的條款,人應當合法地交付給天主,而不再與巴裏保持淫亂的關係!這一形象非常有說服力,天主教徒能夠很好地在人類領域予以理解!如果合法的婚姻存在,那麼其他關係,包括特殊的婚姻行為就是非法的,違反了婚姻的契約!
這同樣適用於教會!教會託付給了天主!如果教會忽略了傳教任務,將自己與世界的精神聯繫在一起,那麼她就犯了屬靈的通姦!
另一方面,天主想要與以色列立約,其中包括所有受造物,祂向子民承諾了奇妙的恩賜:平息戰爭,賜予和平與安全!天主的應許永遠有效的,祂永遠不離開人,不離開時間,也不離開永恆!天主在與祂子民和合法婚姻中以特別美麗的方式提到:天主的正義、公平、慈愛與憐憫!
適用於人的同樣也適用於靈魂:當靈魂遠離罪惡回歸天主,她就進入了與造物主天主的合法關係!只要靈魂還在罪惡中,也就是在黑暗的王國裏,她就與巴裏保持著不正當的關係,她就在犯姦淫!如果一旦皈依,靈魂呼喚天主,她的創造者與救贖者,那麼天主的恩寵就能進入靈魂,帶來經文所述的聘禮——內心的戰爭結束了,和平與安全進入靈魂!現在,天主用祂的正義裝飾靈魂,用愛與憐憫擁暖靈魂!永恆的盟約生效了,天主承認祂的新娘!
天主用許多不同的方式表達祂子民的愛,讓我們時時刻刻明白,天主之愛永不停歇,永遠等待我們的回應!一旦這一切發生,天主廣而告之的愛就成為對人之愛的頌揚!天主救恩的旨意是夠實現,我們也能夠正確地稱呼天主之名,愈加認識祂對我們的愛!